先A,再B,最終R
A與B同時,再R
先R,再B,最終A
R與B先,再A
住宅型房貸
車貸
信用卡債權
不動產
花旗銀行發行之擔保債權憑證
花旗銀行發行之私人房貸轉付證券
花旗銀行發行之車貸轉付證券
花旗銀行發行之機構擔保房貸憑證
特殊目的信託
特殊目的公司
以上皆可
以上皆非
可視為美式買權
可視為美式賣權
可視為歐式買權
可視為歐式賣權
為因應法人機構對於高報酬債券的需求
近年來C組債券改採公開發行方式發行
透過RA對C組債券的保障,C組債券與同等級的債券相比,其價格波動性較低
美國政府保證因此無信用風險
可符合會計之表外處理原則
所取得之資金應視為創始機構之負債或淨值減項
其現金流量不一定要穩定,因為尚未發生
以上皆是
次級車貸
信用卡應收帳
出售資產
提高報酬率
轉移風險
提高流動性
壞帳減少
進入控制累積還本期
進入控制攤還期
消費者退貨
只有第一個月的提前還本金額是$800
每一個月的提前還本金額是$800
只有第一年的提前還本金額是$800
每一年的提前還本金額是$800
每月繳款的方式
信用卡循環利息之高低
持卡人違約機率評分之方式
發卡機構的服務系統
月支付率
債權組合報酬率
信用品質
資產帳齡
給予貸款銀行較高的流動性
創造證券化服務費用收入
提高銀行資本準備
提供投資者相當報酬的低風險證券
投資者憑證
服務憑證
出售者憑證
債務人憑證
公債
公司債
結構債
票券
住宅擔保貸款
住宅抵押貸款
住宅權益貸款
住宅求償權貸款
純利息類組(Interest Only)
目標性還本類組(Targeted Amortization Class)
房貸轉付證券(Mortgage Pass Through)
純本金類組(Principal Only)
投資不動產權益須達50%
投資不動產權益須達75%
投資不動產權益須達100%
只要投資不動產權益即可
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發行總額須在新台幣二十億元以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之發行總額須在新台幣五億元以上。
自櫃檯買賣日起算,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存續期間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到期日均須達一年以上
申請上市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應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
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須具有明確還本金額、存續期間、孳息計付方式之定義及計算標準
須由受託機構自行營運
須由受託機構子企業營運
不可由受託機構自行營運
沒有規範
50%
60%
70%
75%
與受託機構簽定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
將信託財產相關書件及資料提供予受託機構
獲取價款及受益證券
信託財產上如有抵押權者,委託人不須予以塗銷
新台幣三億元
新台幣五億元
新台幣十億元
可以開發不動產
可以幫委託人增加籌資管道
可以降低不動產之流動性
可以幫委託人增加對不動產之投資
董事會同意
信託部同意
股東會同意
總經理同意
信託移轉
購買
質借
是由信託發行股權型證券
是由信託發行債權型證券
是由特殊目的公司發行股權型證券
是由特殊目的公司發行債權型證券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
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房貸轉付證券
商業型不動產抵押貸款信託憑證
不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
不得為保證、放款或提供擔保
不得對於受託機構所設立之各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及不動產資產信託間為交易行為
以上皆需遵守
1個月
2個月
3個月
4個月
4.18%
4.10%
4.04%
3.14%
85%
90%
95%
100%
受託機構
管理機構
投資人
創始機構
一個月
三個月
四個月
六個月
CMO各組證券的壽命
車貸轉付證券壽命
房貸轉付證券壽命
受益證券評等
發行人評等
國家評等
債券型基金評等
一般情況下,所得到之評等不高於債券保險公司之評等
未來之評等隨債券保險公司降評等而降評等
成本高
前者的現金流量較不穩定
前者的平均壽命較長
前者的信用風險較低
前者的流動性較低
資產以真實出售給受託機構
資產以信託移轉給受託機構
資產無須移轉給受託機構
資產質押給受託機構
提供信用增強
充當服務機構
充當備位服務機構
破產隔離
服務機構
債務人
受益人
汽車貸款
住宅貸款
學生貸款
未證券化的資產則根據資產本身的經濟風險計算計提資本
讓品質佳的資產留在資產負債帳面上,而不是將其證券化
內部評等法的採用,能使資本計提與經濟風險更具一致性
針對證券化的部分,對次順位等級的資本計提更放寬
影響證券化的交易結構
資本誘因驅使IRB銀行將商業性不動產抵押貸款及信用卡應收帳款證券化
對銀行是否要將公司債權及住宅抵押貸款證券化有顯著影響
防制銀行藉由證券化套利
具有評等的證券化部位層級相對於未具有評等的層級可以減少資本計提
具有評等的資產較易取得
享有免稅利益
新巴塞爾資本協定強制規定
超額擔保
現金擔保帳戶
超額利差帳戶
優先/次順位證券設計
證券化的整個過程中,不需要任何手續費
證券化發行者本身的評等與證券化標的的資產無關,且經由適當的信用加強後,其可以發行更高評等的證券來籌資
證券化發行者收入增加,因此相對來說成本降低
證券化降低風險,但發行者不需要進行避險
證券化後放款從資產負債表中移除,使自有資本的準備變少
證券化後不需進行避險,使自有資本的準備變少
證券化後信用評等提高,使自有資本的準備變少
證券化後收入增加,可以提撥一部份至自有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