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部門經理歸董事會中之審計委員會指揮
財務主管由產銷副總裁督導
薪工核算人員由主辦會計督導
電腦部門主管由總經理指揮
行為準則
人事規章
作業規範
獎懲制度
風險係指一個事項發生之可能後果,而該事項對達成企業目標之影響,係不利
機會,係指一個事項發生之可能後果,而該事項對達成企業目標之影響,係有利
有不利後果之事項,阻礙價值之創造,或減損現有的價值
企業風險管理過程中,一旦辨認出機會,評估作業即告完成
董事長公開聲明其對財務報導應負全責,並由其主導公司經營
董事會成員中應包含獨立董事
設置審計委員會,以強化財務報導之公信力
董事會應確保內部控制之有效性
企業朝控制程序邁進的過程
企業風險管理的過程
企業測試政策、程序的過程
企業預測未來不確定性事件的過程
營運的效果及效率
組織的控制意識
財務報導的可靠性
資金貸與他人
內部稽核之查核通常較深入,且稽核之項目更廣泛多樣化
會計師之查核較為詳盡,且涵蓋面最廣
二者無重大差異
二者無法比較其工作質量
持續性監督及個別評估
持續性監督及長效型監督
個別評估及內部稽核
個別評估及外部稽核
產品的銷售價目表
各種類型顧客的信用限額
銷售經理對某一個別銷貨退回的授權
原料存量到達訂購點時,自動採購
憑單由負責簽發支票的人編製
憑單應經二位以上的負責主管核准
憑單上的日期應在憑單支付日的數天內
主管根據憑單簽發支票後,應立刻打洞或註銷憑單及附件憑證
這些程序如何執行
為何執行這些程序
是否執行了必要的程序
由何人執行這些程序
暢通之行銷系統
暢通之人事申訴系統
暢通之資訊網路系統
把資訊告知企業內外部相關人員
宣揚道德行為操守的核心價值
有效的檢舉專線
董事會的主導與積極參與
有效的舞弊調查程序
人際關係的考量
成本效益的考量
未來職務輪調的考量
利害關係的考量
會計利用試算表檢查借貸方總額是否相等
經過授權的使用者才能使用薪資系統
將保管存貨與記錄存貨之職能分開,由不同人擔任
出納開立支票時,須核對相關憑證
配合企業本身管理的需要
應付法令之規定
表示董事會、總經理及監察人重視內部稽核單位
配合企業各部門的需求
管理者對參與社交活動所採取的行動
管理者對員工家庭計畫支持的態度
管理者對法令瞭解的程度
管理者對經營風險的態度和控制風險的方法
便於進行判斷抽樣
便於查明交易是否按編號順序先後入帳
便於查明表單遺失或資料漏記
便於統計清點使用情形以便印製補充
控制活動
資訊及溝通
控制環境
監督
不適當,材料移轉資料可能有缺誤
適當,庫存與帳面應不致於不符
適當,耗料成本及庫存金額不致於不正確
不適當,但可提高營運利潤
2004年12月10日
2004年12月24日
2005年1月 8日
2005年1月12日
銷貨訂單檔
提單檔
應收帳款明細分類帳
銷貨發票檔
完全折舊資產金額鉅大
資產保險金額遠高於帳面價值
採用定率遞減法提列折舊費用
鉅額的資產報廢損失
應待實際發生時再認列為費用
現在應先認列預估的費用
現在可將預估支出金額列為銷貨折讓
因為尚不知提供售後服務對象,所以不需認列負債
服務費的金額是極重要的
這種覆核可顯示有關法律事件可能的或有負債
為銷貨成本之決定性因素
必須確定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分類,無論是流動或非流動的
獨立性的要求
對外部會計師之評估
積極參與公司營運的決策
定期參與財會與會議以瞭解各項財會議題與爭端
支付地價稅
購入土地支付代書費
每年油漆牆壁費
汽車小修理支出
期後二週內開出支票的受款人
期末前一週內帳列進貨交易的供應商
期末應付帳款明細表
所有曾經往來過的供應商
完整性
表達與揭露
存在或發生
評價或分攤
規定銷貨發票應預編序號,且均應具備相關出貨單才可結案
每天就銷貨簿記錄逐筆核對發票及出貨單
規定訂單須經批准才可出貨,且開發票前應先經過徵信部門核准賒銷
規定出貨單應附有預編序號之發票才可結案
銷貨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銷貨折扣
營運效果及效率
偵查管理當局之舞弊行為
財務報導之可靠性
相關法令之遵循
管理階層疏於管理
管理階層踰越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須考量其成本與效益
控制活動設計不當
操縱風險
接受風險
迴避風險
分散風險
是否做對的事及目標有效達成的比率
資源運用(產出/投入)有較好的表現
如何以較佳的方法手段尋求資源
生產成本是否下降
組織成員之操守、價值觀及能力
組織結構
人力資源之政策與實行
董事會與管理階層之溝通
零水準
企業可接受的水準之內
1%的水準之內
5%的水準之內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
一人
二人
三人
四人
散失的員工號碼
無效工作號碼之計工單
由經理人以人工適當核准之加班時間
每張計時卡時數與計工單時數之一致
口頭說明
告知內部稽核
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出具內部控制制度建議書
獨立查核人員須執行之查核程序,得因有效之內部稽核而減少
會計師對查核報告應負之責任,得因採用受查者有效之內部稽核工作而減輕
如果受查者之內部稽核人員素質高,內部稽核之查核經常且有效的話,則查核人員須執行之遵行查核程序,得被內部稽核的工作完全取代
因為內部稽核人員為受查者之員工,所以受查者內部稽核所搜集的查核證據,不得作為獨立之外部會計師查核時參考之依據
董事會(無獨立董事)與監察人
董事會(有獨立董事)與監察人
董事會(有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
董事會(有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與監察人
由同一人分別進行
由同一人同時進行
由不同人分別進行
由不同人同時進行
組織控制
營運控制
產出控制
行為控制
損失分析法
風險列舉法
草根調查法
實地勘驗法
聘請會計師記帳
每一位員工負責一類交易循環之控制作業
僱用臨時人員以協助職責劃分
業主直接參與主要之記錄及控制活動
採購對像採用經事先核定之供應商名單為即時性控制
電腦程式被設計成會立即反應不當操作之訊息給操作人員知悉為即時性控制
銷貨前需先經顧客信用評等核定賒銷之上限金額,再准出貨為前向性控制
銷售部門每月底瞭解未達成預算之情形,並查明原因及進行必要之矯正措施為回饋性控制
每日收到的現金原封存入銀行
只有指定的人員才能經手現金
現金收支與帳冊記錄由同一人負責
每月由非保管現金或簽發支票的第三人編製銀行調節表送適當的主管複核
簽發支票並於相關憑證做已支付之註記
編製應付憑單與簽發支票
驗收貨品並編製驗收報告
提出商品的請購單與核對收到之商品
倉庫管理員
驗收人員
採購人員
銷售業務員
所有交易均入帳
交易均經適當授權
歸屬會計期間適當
所有入帳交易均屬實際發生
銷售及收款循環
採購及付款循環
融資循環
投資循環
與員工進行舞弊諮商
讓員工測試防範舞弊之流程
嚇阻舞弊或揭發舞弊
激勵員工成長
詢問
觀察
函證
檢視書面文件
總經理
董事會
公司股東
財務長
作業流程中所設之控制程序極可能因為作業方式改變而失效
清廉而有才能的員工是建立良好會計制度的關鍵,可完全確保控制之有效性
對於交易的批准及執行小心授權與分層負責,才能避免管理舞弊
若因為成本效益的考量而放棄某些內控,是違反內控基本理念的短視作法
對於各子公司之稽核報告及自行檢查報告,母公司無須覆核亦不用追蹤相關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子公司應將專案稽核計畫、年度稽核計畫及實際執行情形,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儘速向母公司提出報告
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應將子公司納入內部稽核範圍
公司應視各子公司之業務性質、營運規模及員工人數,指導其設置內部稽核單位
管理稽核
績效稽核
營業稽核
遵循稽核
在位消費行為
不良消費行為
個人消費行為
企業贈與行為
檢驗品質
核准付款
進貨折讓
授信管理
專利權
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
衍生性商品
保險契約
證券交易法
公司法
行政程序法
所得稅法
於主管機關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格式製作
先辦理公告申報後再補提董事會通過
登載在年報及公開說明書
董事長同意
報經主管機關核准
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
股東會同意
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銀行借款
企業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轉讓
從事大陸地區投資
監察人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監察人執行職務違反法令、章程或怠忽職務,致公司受有損害者,對公司負賠償責任
監察人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
董事會或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或股東會決議之行為者,監察人應即通知董事會或董事停止其行為
至少按月
至少按季
至少每半年
至少每年
七日
六日
五日
四日
應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評估資金貸與情形並提列適足之備抵壞帳
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有關資訊
提供相關資料予簽證會計師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
提董事會討論如獲得通過,會中獨立董事之反對意見不必列入董事會紀錄
3小時
6小時
9小時
12小時
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之職責應明確劃分
董事當選後,其持股係屬個人財產,其轉讓或質權設定並無相關法令限制或規範
全體董事合計持股比例應符合法令規定
3年
5年
7年
10年
一個月內
二個月內
三個月內
半年內
為他人背書保證
關係人交易之管理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與政府機構交易
與關係人之不動產交易
取得、處分非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
買賣海外不動產
公開發行公司應與非公開發行公司簽訂協議
非公開發行公司亦應同一天召開董事會及股東會
非公開發行公司亦應出具書面保密承諾
非公開發行公司亦應辦理公告申報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之管理
會計專業判斷程序
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
以上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