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為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是內部控制之一環
稽核單位應了解內部控制環境
稽核單位應負責查核營業及管理單位。
風險評估
控制活動
內部環境
資訊與溝通。
高階主管之覆核工作
會計帳目核驗與調節制度
員工旅遊計畫
權責劃分制度。
總稽核之職位應等同於副總經理
內部稽核單位應以超然獨立之精神,執行稽核業務
銀行應建立隸屬於總經理之內部稽核單位
總稽核不得兼任與稽核工作有相互衝突與牽制之職務。
定期向總稽核報告
審核銀行新種業務之合法性
建立相關金融法令規章資訊系統
統籌全行法令遵循計劃之擬定及推動。
受查金融機構,財務狀況顯著惡化
發現行員挪用存戶存款達五位數中
在會計或其他紀錄有虛偽造假或缺漏,情節重大者
無法並拒絕提供所需報表、憑證、帳冊及會議記錄。
由簽證會計師查核各單位之業務
由自行查核單位內人員查核自己經辦之業務
由內部稽核人員查核各單位之業務
由自行查核單位內人員相互查核非自己經辦之業務。
選定查核項目及範圍
選定自行查核日期
自行查核執行情形之考核
年度開始前擬定「自行查核計畫」。
A、B、C
B、C、D
A、C、D
A、B、D。
由櫃員收存保管
以「其他應付款」科目列帳
以「暫付款」科目列帳
以「其他預收款」科目列帳。
應指定專人覆核
交換員應於票據上加蓋「提回交換章」
交換員應於票據上加蓋「特別橫線章」
金額若有誤差,以「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科目列帳者,應於次營業日沖正。
應收代收款(受託代收款)
應付代收款(受託代收款)
其他應收款(受託代收款)
其他應付款(受託代收款)。
通知發票人應向付款行辦理掛失止付
通知委託人並向票據交換所辦理掛失止付
通知委託人並向付款行辦理掛失止付
通知發票人並向票據交換所辦理掛失止付。
A、B、D
A、C、D。
次月五日
次月十日
代扣日起算十日內
代扣日起算二十日內。
印鑑卡應經存戶親簽,並經各級人員核章後啟用
存戶印鑑不得有塗改重蓋之情形
兩人以上聯名開戶時,得由其中一人親簽即可
印鑑卡應填寫啟用日期。
金額以一百萬元為單位,並按其倍數發行
存期最短為一個月,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逾期提取本金時,其逾期部分應計付逾期利息
不得辦理中途解約。
五
七
十
十五。
支票
保付支票
本票
匯票。
按利息給付總額百分之十
按利息給付總額百分之十,惟每次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按利息給付總額百分之二十
按利息給付總額百分之二十,惟每次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瑞士法郎
歐元
英鎊
澳幣。
半個月
一個月
二個月
三個月。
拒絕往來戶申請撤銷付款委託,應不予受理
本票之撤銷付款委託應於提示期限經過後,方得受理
遇票據交換所追查支存戶基本資料時,應於3週內將查證結果及憑證送票據交換所
法人戶已辦妥負責人變更手續,舊負責人所簽發票據退票時,退票理由單應填寫舊負責人資料。
指定之核印人員始有權核對客戶之印鑑,不可假手他人代為核印
交易核准前務必檢視借貸整套之借貸傳票及附件
所有行員均能經手現金交易
定期檢視員工之帳戶交易。
品質適於保存及鑑別
不易變質及耗損
具有市場性,易變賣處分
價格波動大,可望獲利。
保證
承兌
透支
開發國內外信用狀。
1倍
2倍
3倍
4倍。
三個月
六個月。
簽訂借貸契約後,應將契約乙份交付客戶收執
授信業務之相關費用,應於書面中明定收費方式,並按月隨利息收取
對授信案件審核之作業程序,應製作流程圖,標示於營業場所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未經辦理徵信者,不應核貸授信。
買賣契約
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
確定之終局判決
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
覆審人員得覆審本身承辦之授信案件
覆審人員應由有授信業務經驗之人員擔任
如發現擔保品價值貶落時,應隨即採取必要措施
中長期授信應對借款計畫實施之進度及成效,加以瞭解及追蹤。
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聲請強制執行
聲請假扣押查封
起訴。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
授信額度超過一億元以上者,應徵提「現金流量預估表」
以協助企業在其經常性營業活動中,維持商品及勞務所需之週轉金為目的之融資
供企業購買營業週期內所需流動資產或償還流動負債所使用。
一年
二年
五年
十年。
授信戶資料表
董監事名冊影本
主要負責人之資料表
預估資產負債表。
一億元
二億元
三千萬元
一千萬元。
市場風險
國家風險
作業風險
信用風險。
依原訂契約之匯率辦理
依展期日當時市場之匯率辦理
依原交易日銀行掛牌之匯率辦理
依展期前二個營業日銀行掛牌之平均匯率辦理。
五十萬美元
一百萬美元
一百五十萬美元
二百萬美元。
十萬元
三十萬元
五十萬元
一百萬元。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指定到期日外匯定期存款。
10萬元
100萬元
1,000萬元
一億元。
一年期以內各類債券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一年期以內商業承兌匯票
一年期以內中央銀行儲蓄券。
三年
四年。
銀行核算基數
銀行淨值
備抵投資跌價損失
金融債券發售額。
受益人
委託人
受託銀行
員工持股會。
其廣告及營業促銷活動,不得涉及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特定集合管理運用信託商品之行為
不得以其他類似「基金」之名稱為廣告行銷
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
為外匯避險需求所辦理之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選擇權交易名目本金,不得超過該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之本金。
登報公告
向地政機關為信託登記
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
申請財政部核准。
一
二
三
四。
共同管理於退休時再計算個人持分
分別詳細記帳
共同委託人決議分配時再分別計算分配
不分配只享受資本利得。
提供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財力證明
提供總資產超過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上之財力聲明書
客戶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或交易經驗
充分了解銀行與專業客戶進行衍生性金融商品得免除之責任並同意簽署為專業客戶。
應有獨立之單位或人員監督
處理過程以口頭或書面紀錄均可
建立集中處理投訴之專責單位
定期提供管理階層投訴方面之案情報告。
忠實誠信原則
勤勉原則
專業原則
保密原則。
理財業務員之獎酬結構,僅得以銷售目標及銷售數量之達成率作為計算基礎
銀行為了確保理財服務品質,得採秘密之顧客檢核手法,協助檢視執行業務之服務品質
客戶來行辦理金融商品轉換,銀行無須執行KYC程序
銀行得以提供贈品方式招攬新客戶開立存款帳戶
勤勉政策
商品適合度政策
利益衝突禁止政策
優先交易禁止政策。
投資說明書
公開說明書
營業計畫書
財務預測說明書。
附買回負債
附買回資產
附賣回負債
附賣回資產。
短期票券商管理規則
票券金融管理法
票券商管理辦法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融資性商業本票
交易性保證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
交易性商業本票。
客戶行為規範
授信評估
帳戶管理
風險控制。
2%
10%
50%
100%。
美金
日圓
新臺幣。
一個月以內
一個月至二個月
二個月至三個月
三個月至四個月。
委外行銷公司
郵購或型錄銷售
仲介或代書
車商。
授信風險
流動性風險
政治風險。
未確認借款人檢具財力證明之真實性
徵審流程未於時限內作業完成,損及銀行信譽
債權憑證未由指定之主管人員負責保管
未依規定查詢內部電腦系統及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等信用資料庫。
金管會
銀行公會
聯合信用卡中心
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被竊卡
偽造卡
取得未達卡
未印錄卡號。
每筆交易金額較小
產品要不斷創新
其貸款具有自償性
銷售人員素質不一。
信用卡收單合約書收費費率之建檔工作,應經主管人員覆核並蓋章確認
郵購商店實際經營負責人,應於規定時間內無退票及強制停用信用卡記錄
特約商店資料建檔應由建檔人員覆核
抽核刷卡機借用收據憑證應與帳列「存入保證金」科目所載相符。
全職學生申請現金卡以一家金融機構為限
金融機構未完成徵授信審核程序前,不得製發現金卡
已持超過3家以上發卡機構之信用卡片者,金融機構核發卡片應審慎評估
發卡機構信用卡契約條款印製之字體不得小於12號字。
騙取主管卡進行非法交易
趁他人未簽退時非法輸入交易資料
偽造憑證擅自進行轉帳交易
結帳後輸出報表。
重要或機密檔案使用密碼或存取控制軟體管制
檔案之建立、維護與刪除皆經申請、核可及驗收程序
重要檔案之使用(含使用被拒絕)留有紀錄
正式作業程式與測試作業程式均放置於正式程式館中加強管理。
稽核人員
資料管制員
輪班操作員
系統維護人員。
行動網路
網際網路
臨櫃跨行通匯
金融機構專屬網路。
端末機使用者密碼應定期變更
可二人或多人共用一端末機使用者代號
端末機操作人員暫時離機,應執行簽退(SIGNOFF)
廠商來營業單位維護電腦機器設備,應由專人陪同並登記控管。
SSL機制
SET機制
Non-SET機制
FXML機制。
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新臺幣遠期利率協定(FRA)
新臺幣利率選擇權(IRO)
新臺幣利率交換(IRS)。
信用風險
5%
15%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