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品提供人之信用
擔保品之時值
擔保品之折舊率
擔保品之銷售性。
短期債務保證
賣方委託承兌
擔保透支
開發國內、外信用狀。
同一自然人
同一關係人
同一法人
同一關係企業。
金融控股公司
信用評等機構
政府持股
為處理問題金融機構之需要。
一
二
三
四。
1%
2%
3%
4%。
5%
10%。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僅債務人
僅保證人
債務人或保證人
債務人之履行輔助人。
準用金融機構合併法之規定
債權讓與之通知得以公告方式代之
承擔債務時免經債權人承認
外國金融機構於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前,於中華民國境內所發生之損失,不得辦理扣除。
銀行業之印花稅
銀行業之營業稅
一般營利事業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銀行業之證券交易稅。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
經濟部
中央銀行
財政部。
收受境內金融機構之外匯存款
辦理境內法人外幣信用狀押匯
辦理境內法人外幣有價證券買賣之代理
辦理境外外幣放款之記帳業務。
第三人就債之履行無利害關係者,債權人不得拒絕
第三人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者,債務人有異議時,債權人得拒絕其清償
債之清償,不得由第三人為之
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為清償者,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之權利,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
法院認證
當事人協議
法院公證
律師見證。
利息較高者
擔保品較少者
債務已屆清償期者
違約金較高者。
配偶與兒子共三人平均繼承
配偶繼承二分之一,兒子與女兒共三人繼承二分之一
配偶、兒子與女兒共四人平均繼承
父母與兒子共四人平均繼承。
五年
十五年
不受時效限制。
侵權行為責任
締約過失之賠償責任
債務不履行責任
不用負責。
時效因聲請強制執行而中斷者,當撤回其聲請時
時效因聲請發支付命令而中斷者,若支付命令失其效力時
時效因告知訴訟而中斷者,若於訴訟終結後,一年內不起訴者
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者。
董事長
總經理
董事會
監察人。
優先重整債權
有擔保重整債權
無擔保重整債權
進行重整程序所發生之費用。
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之股東聲請重整
由主管機關決定准予重整與否
限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公司始得聲請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而有重建更生之可能者,始得聲請。
百分之五十
百分之八十
百分之一百
百分之二百。
未載發票日之支票
禁止背書轉讓之無記名票據經二人以上背書者
背書連續之本票
背書附條件之匯票。
劃平行線支票經背書轉讓者,不得撤銷平行線之記載
背書附條件者,其條件視為無記戴
無記名票據,發票人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其記載不生票據上之效力,該票據仍得轉讓
發票人得於匯票記載免除擔保付款之責任。
普通平行線支票
特別平行線支票
保付支票
本行支票。
由本人負票據責任
由代理人自負票據責任
於代理人舉證證明與本人之代理關係後,由本人負責
若執票人明知代理人有代理權限時,應由本人負責。
三個月
六個月
九個月
一年。
不得享有票據權利
不得享有優於其前手之權利
僅得在其對價範圍內行使追索權
該票據無效而發票人因此免除票據責任。
十日
二十日
三十日
六十日。
法院應再通知被告到場
法院得依職權由原告辯論而為判決
停止訴訟四個月
移送上級審法院審理。
在任何情況,銀行均可主張保留抵押權
聲請拍賣的債權人是次順位的抵押權人時,銀行均可主張保留抵押權
聲請拍賣的債權人是普通債權人時,銀行均可主張保留抵押權
銀行均應向法院陳報債權參加分配,不得保留抵押權。
不得多於四十日
不得少於五日
不得少於十日多於四十日
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日。
必須依法院頒發之執行命令始得收取
債權人逕向銀行收取
會同債務人收取
必須等待存款行放棄行使抵銷權始得繼續進行執行程序。
拍定日前一日
拍定日
拍定人交付價金日
執行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日。
七日
十五日
一個月
三個月。
債務履行地法院提存所
債務人住所地法院提存所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法院提存所
提存物所在地法院提存所。
結合行為
聯合行為
獨占行為
顯失公平行為。
由銀行解釋
為有利借款人之解釋
探求文字真義
由借款人解釋。
十四日
三十日。
財政部
法務部
內政部。
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不連本數或本刑計算
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稱公文書者,謂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
毀敗一肢以上之機能者屬於重傷。
受處分期間之二倍期間,至少為一年。
金融機構接受客戶委託提出親屬代償註記申請,不得由該金融機構以發函方式辦理
若同一客戶之貸款及現金卡款皆由同一親屬代償者,可以使用同一份「親屬代償信用註記申請書」
親屬代償註記之揭露期限,由該受理申請之金融機構訂定之
親屬代償註記之揭露期限於未到期前,不可以申請異動該註記。
短期週轉性融資
短期授信連續展期超過一年以上
中期授信
長期授信。
係指查詢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歸戶之授信額度
係指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歸戶額度加計本次申貸金額
係指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歸戶餘額加計本次申貸金額
係指借戶最近六個月內向各金融機構申請授信之額度。
不適用授信限額規定,惟仍應填報聯徵中心
適用授信限額規定,且須填報聯徵中心
不適用授信限額規定,且不須填報聯徵中心
適用授信限額規定,惟不須填報聯徵中心。
公營事業
政府計畫性
政府機關
提供他行定存單十足擔保。
三百萬元
五百萬元
六百萬元
一千萬元。
在金融機構總授信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
在本機構總授信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
在金融機構總授信金額達新臺幣二千萬元
在金融機構總授信金額達新臺幣五百萬元。
辦理徵信應以直接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
無論金額大小,辦理本票保證均須取得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對非銀行利害關係人之企業辦理授信,金額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者得免徵取財務報表
授信客戶發生突發事件,徵信單位得配合營業單位派員實地調查。
客票融資
融資性商業本票保證
出口押匯
貼現。
10%
15%
40%
50%。
新臺幣存單面額十成,外幣存單面額九成
新臺幣及外幣存單皆為面額九成
新臺幣及外幣存單皆為面額十成
各銀行在存單面額內自行斟酌辦理。
已在我國設立分行之外國銀行總(分)行
最近一年總資產或資本在世界排名一千名以內信用卓著,且未在我國設立分行之外國銀行
不包括大陸地區金融機構
包括大陸地區金融機構之海外分支機構。
百分之二
百分之十
一倍
一‧五倍。
週轉資金之貸款,短期係寄望以企業之營業收入或固定資產折舊,作為其還款財源
借款人之薪資、利息、投資收入等扣除生活支出後所餘之資金,可作為消費者貸款之還款財源
授信戶為法人者,應徵董(理)事會同意借款之決議、授權書或已訂有授權條款之章程
銀行不得受理公司組織之企業以其本公司發行之股票辦理質押授信。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四分之三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四分之三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本人、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姻親
本人、配偶及二親等以內之血親
以本人為負責人之企業
以本人之配偶為負責人之企業。
新臺幣一億元
各該銀行淨值之百分之一
新臺幣一億元或各該銀行淨值之百分之一兩者孰低
新臺幣一億元或各該銀行淨值之百分之一兩者孰高。
以本金融機構之存單質借之部分
以公債為擔保之部分
以存單為質十足擔保之保證款項之部分
以不動產為擔保之部分。
資產負債表
損益表
現金收支流量表
同一關係企業資料表及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企業三書表。
銀行貼現之票據,以由商業行為所產生者為限
票據保證係指銀行受支票發票人委託,保證其到期兌現
銀行對以存單質借及票據貼現之案件,應另提保證人
貼現之票據,自發票日起算至票據到期日止,最多不超過180天。
王甲之姪子
王甲之姊夫
王甲妻之兄弟
王甲弟妻之父母。
運輸業
金融及保險業
煤礦開採業
不動產經營業
授信資產經評估有足額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一個月至十二個月者列為「可望回收」者
授信資產經評估有足額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十二個月者列為「收回困難」者
授信資產經評估已無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三個月至六個月者列為「應予注意」者
授信資產經評估已無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十二個月者列為「收回無望」者。
逾期放款應於清償期屆滿六個月內轉入催收款科目
逾期放款本息轉入「催收款項」科目後,無須計算應收利息,俟追訴獲得清償,再就實收利息報繳營業稅
對內、對外債權均停止計息
逾期放款未轉入催收款前,以「暫記帳」方式處理之應收未收利息,應連同本金一併轉入催收款項。
原係短期放款者,以每年償還本息在百分之五以上為原則
原係短期放款者,償還期限最長以五年為限
原係中長期放款者,分期償還期限以原殘餘年限之三倍為限
原係中長期放款者,於原殘餘年限內,其分期償還之部分不得低於積欠本息百分之二十。
6類
5類
4類
3類。
繳驗證明文件正本(驗畢退還)為原則
如調取正本確有困難,得繳驗影本,惟影本上應註明「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並簽名蓋章
申請債務人戶籍謄本時,同一證明文件以核發一次為限
委託他人申請時,應以負責人為委託人。
六年
四年
二年。
十萬元
二十萬元
三十萬元
五十萬元。
應經董(理)事會決議通過,並通知監察人(監事)
催收款經主管機關或金融檢查機構要求轉銷者,應即予轉銷
逾清償期二年之催收款,經催收仍未收回者,應於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呆帳
債務人破產程序未完成前,催收款不得轉銷。
五年。
中央銀行外匯局
經濟部國貿局
金管會銀行局
銀行公會。
當期應繳最低付款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一個月至三個月者,應提列全部墊款金額百分之十之備抵呆帳
當期應繳最低付款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三個月至六個月者,應提列全部墊款金額百分之五十之備抵呆帳
當期應繳最低付款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六個月者,應將全部墊款金額提列備抵呆帳
當期應繳最低付款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六個月者,應於三個月內,將全部墊款金額轉銷為呆帳。
授信戶所在地之所得稅報表
稅務簽證
財務簽證
附聲明書之自編報表及繳訖年度政府規費之證明單據影本。
持卡人可能負擔之利率及各項費用,須於會員機構本身之網站上揭露
客戶貸款本息不得以信用卡支付
媒體廣告得以「快速發卡」作訴求
主動調高持卡人額度應事先通知持卡人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三分之一
三分之二
四分之三
五分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