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限於買賣外幣現鈔
買賣外幣現鈔、旅行支票
買賣外幣現鈔、旅行支票及外幣存款
買賣外幣現鈔、旅行支票、外幣存款及簡易型匯入匯款
D/A
D/P
O/A
CONSIGNMENT
只適用於海運
只適用於空運
只適用於複合運送
海運、空運、複合運送皆適用
PORT TO PORT BILL OF LADING
MASTER RECEIPT
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CHARTER PARTY BILL OF LADING
TRADE TERM
QUALITY TERM
COMMERCIAL TERM
PAYMENT TERM
補償銀行
求償銀行
付款銀行
保兌銀行
由開狀銀行自已保兌
由開狀銀行在受益人國家之通匯行保兌
由通知銀行保兌
由第三地銀行保兌
運送單據
受益人證實書
產地證明書
檢驗證明
共規範13種貿易條件
適用範圍包括電腦軟體的「無體物」
買賣雙方須於契約內載明適用,始生效力
賣方所負擔的義務與責任最小之貿易條件為EXW
UCP500之修正版本
UCP500之一項補充
一獨立之統一慣例
視信用狀記載而定
被指定銀行付款、承兌、讓購之日期
受益人往來銀行押匯日期
開狀銀行拒付的最後日期
受益人提示單據至指定銀行之最後日期
依據輸入許可證開狀者,商業發票應填列輸入許可證號碼
貿易條件為「FCA」時,受益人不須提示保險單據
倘信用狀對「其他單據」應由何人簽發及其措辭或其內容未予規定,銀行將就所提示者照單接受
「全險」係西元1982年協會貨物保險條款之基本條款
通知銀行之收電日期
通知銀行之通知日期
開狀銀行之發電日期
開狀銀行之收件日期
申請人
受益人
開狀銀行
通知銀行
無任何責任,僅屬作業形式上之保證
有限責任之保證,且以客戶提示之商業發票金額為限
有限責任之保證,開狀銀行對提領之貨物負責,而就船公司而言該貨物價值已定
無限責任之保證,開狀銀行對提領貨物之數量負責,而就船公司而言該貨物價值未定
三個月
六個月
九個月
十二個月
得逕行讓進口商辦理贖單
進口商必須結付全部墊款金額後辦理贖單
以電報徵得提示銀行同意後,始可讓進口商辦理贖單
向進口商徵提切結書後,始可讓其辦理贖單
自最早之提單日起算
自最遲之提單日起算
自提示提單之平均日(中間日)起算
自押匯日起算
海運提單
空運提單
海運貨單
傭船提單
除非進口商已全額結匯,開狀銀行為確保債權,運送單據須以開狀銀行為受貨人
對於異常大額之信用狀,開狀銀行可洽請開狀申請人於信用狀規定須提示由指名之公證公司出具之驗貨報告
倘信用狀規定內容之敘述為「貨物不得裝載於船齡逾十年或十年以上之船舶」,此係為單據化條件
除非信用狀特別要求,商業發票不須簽署
應收信用狀款項
信用狀款項
存入保證金
其他應付款
最後裝船日期,可以在信用狀有效期限之前或在信用狀有效期限之後
最後裝船日期,得在信用狀有效期限前一日之前
最後裝船日期,可與信用狀有效期限同一日
最後裝船日期,必須在信用狀有效期限之前或同日
MT700/701
MT740
MT705
MT707
49欄位註明是否須加保兌,若使用"MAY ADD",係指(授權)可保兌
依SWIFT使用者手冊規定,以MT700/701開發信用狀時,自動適用開狀當時有效之國際商會訂定之信用狀統一慣例
依SWIFT使用者手冊規定,銀行以SWIFT MT700/701開發信用狀時,最多可拍發一筆MT700加二筆MT701電文
最後裝運日(44C)及分期裝運日程(44D)此二欄位不能併存於同一電文中
申請開發SECONDARY L/C之中間商
申請開發SECONDARY L/C中間商之代理商
真正供應商
供應商之代理商
此付款方式較L/C方式對進口商有利
得辦理擔保提貨或副提單背書
D/A已承兌但到期不付款時,代收銀行應負責償還貨款
D/A項下之匯票承兌為進口商之承兌
L/C
USD210,000.00
USD240,000.00
USD270,000.00
USD300,000.00
1/4
1/2
3/4
全部
以當地貨幣支付者可以交單
以任一外國貨幣支付者即可交單
因已付款,故可逕自交單
除非託收指示書另有指示,否則不得交單
PRINCIPAL
COLLECTING BANK
REMITTING BANK
DRAWEE
PRESENTING BANK
保證金額必須確定
保證期限可不確定
保證函須載明應提示單據之名稱,如匯票、違約聲明書等
保證函應明確載明所適用之國際規則及法律
保證函須載明應提示單據之名稱
聲明書或證明書只須敘明與保證函有關的違約事實或求償事由,不須經求償人手簽
必須載入簽發銀行承諾履行付款的責任
保證函條款有不利簽發銀行者,應予剔除
商業保證
保險保證
財務保證
相對保證
開狀行得以本身為申請人
不得請求他行保兌
可要求單據寄往第三者
可授權在第三地付款
有戶籍的國內個人
在國外註冊的公司行號
雖在國內註冊但目前正在重整中的民營企業
在國內設有戶籍的外國人
正確
不正確
不確定
依適用慣例再認定兌付義務
不可撤銷及跟單
不可撤銷及無跟單
可撤銷及跟單
可撤銷及無跟單
可以
不可以,僅限開新台幣國內信用狀,因為國內交易應以本國貨幣為主
應專案向央行外匯局申請獲准後方得開狀
應專案向銀行局申請獲准後方得開狀
指定銀行不得辦理「大陸進口,台灣開狀」業務
指定銀行辦理「大陸進口,台灣開狀」沒有任何限制
指定銀行可憑「大陸出口,台灣押匯」之額度辦理「大陸進口,台灣開狀」
指定銀行得先辦理「大陸進口,台灣開狀」,後再憑以辦理「大陸出口,台灣押匯」
由銀行自酌,並無限制
需憑國外開來之出口信用狀
需憑國外匯入之匯款
需憑D/A,D/P等出口託收交易
1%
3%
5%
15%
通知銀行已將信用狀正本寄回
信用狀所餘金額微小不可能再裝運者
信用狀雖未逾有效期限,但出口商因故不能出貨
信用狀已逾期甚久
記帳交易(O/A)
支付信用狀(L/C)保證金
承兌交單(D/A)
寄售(CONSIGNMENT)
依規定不得受理此類信用狀
依規定可以受理此類信用狀
依規定只能開發台幣信用狀
依規定國內交易僅得以台幣付款,不能開外幣信用狀
中央銀行
經濟部
金管會
陸委會
不得辦理外幣融資
到期時由賣方之外匯存款轉帳償付買方
押匯銀行依規定得對賣方所持承兌匯票辦理貼現
可對賣方辦理外幣融資
指定銀行辦理進口外匯業務應憑國內顧客提供之交易單據辦理?
開發信用狀保證金收取之最低比率為10%?
進口信用狀以新台幣結購者應掣發賣匯水單?
指定銀行承做進口外匯業務之當日應將掣發之單證隨交易日報送央行外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