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字
300字
200字
100字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資本公積
特別營業公積
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對表決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而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總數
選項(A)、(B)皆正確
選項(A)、(B)皆錯誤
三個營業日
五個營業日
次一營業日
次二營業日
三年
五年
七年
十年
特別股
無擔保特別股
普通股
公司債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所有因而受有損害之投資人
限於因而受有損害之善意取得人或出賣人,以及持有人
限於因而受有損害之善意取得人或出賣人
限於因而受有損害之善意出賣人
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沒有刑責,只對應募人有民事責任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重大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發行人
該有價證券承銷商
會計師、律師、工程師或其他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
發行人之職員
公司董事
喪失公司董事身分三個月者
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的股東
由公司董事獲悉內部消息的證券商營業員
三個月
六個月
九個月
十二個月
一年
一年六個月
二年
百分之五
百分之三
百分之二
百分之一
受理登記後五日內
受理登記後十五日內
每月五日前
每月十五日前
買賣損失準備金
違約損失準備金
交割結算基金
營業保證金
異動前
異動當日
異動後三日內
異動後五日內
對證券商科以罰鍰
對該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科以罰鍰
命令該證券商解除違法董事、監察人、受僱人之職務
選項(A)、(B)、(C)皆非
週報
半年報
月報
年報
共同責任制
分別責任制
比率責任制
十五年
二十年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百分之二百五十
百分之十
百分之十五
董事會
其他董事
會計師
監察人
半數
三分之一
四分之一
五分之一
二個月
二十日
三十日
十五日
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
全部資本分為股份
負責人就其個人所有資產對公司負其責任
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
五日
七日
九日
僅適用於募集公司債案件
預定發行期間,自申報生效日起不得超過二年
不得委託證券承銷商包銷
總括申報生效後,若其經主管機關核備追補發行公司債未於三十日內收足款項,總括申報之效力即告終止
二分之一
證券交易所
主管機關
所屬公司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十倍
六倍
四倍
三倍
過戶
查驗集保存摺
回報
預收款券
二日內
三日內
五日內
七日內
自營商
承銷商
經紀商
貿易商
日報
雙週報
承銷商、自營商
自營商、經紀商
經紀商、承銷商
承銷商、自營商、經紀商皆可
股票上櫃滿六個月
每股市場成交收盤價格在票面之上
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億元以上
設立登記屆滿五年以上
證券商營業保證金
交易所賠償準備金
投資人保護基金
逐日
每週
每月
每季
強制仲裁
約定仲裁
無限制
由證券交易所決定
年滿二十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外國專業投資機構
行政院開發基金
發行公司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管
資本公積轉增資
現金增資
合併發行新股
盈餘轉增資
十二個營業日
十個營業日
八個營業日
七個營業日
一百萬元
一千萬元
五千萬元
一億元
換股權利證書
認購(售)權證
股票
公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
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內
決定分派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
選項(A)、(B)、(C)皆是
次月七日前
次月十日前
次月十二日前
次月十五日前
一個月
不得更改申報內容
不得取消申報
得隨時取消申報
得隨時查詢他人申報內容
行政院金管會證期局
臺灣證券交易所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向委託人預收全部價金
向委託人預收全部股票
向委託人預收至少一半之價金
向委託人預收至少一半之證券
原委託申報已超過三十分鐘者
委託數量大於一百交易單位者
原委託事項尚未成交者
委託金額大於新臺幣一百萬元者
訂有使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契約之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商
機構投資人
自然人(一般投資人)
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供給使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契約
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
交易資訊使用契約
有價證券上市契約
一個
三個
五個
七個
通知客戶繳擔保金
凍結客戶銀行帳戶金額運用
通知客戶以無記名公債擔保
留置其賣出證券之價金
無漲跌停限制
有上下百分之五之漲跌停限制
有上下百分之七之漲跌停限制
依最近一營業日之參考價格
以最近一營業日當日所有成交價格加權平均計算之
以當日所有買進報價加權平均計算之
以當日所有賣出報價加權平均計算之
五個月
除權交易
除息交易
信用交易
全額交割交易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電子業
保險業
營建業
公營事業
無
一家
二家
三家
融資融券各為一千萬元
融資七百五十萬,融券一千五百萬
融資一千五百萬,融券一千萬
融資一千萬,融券七百五十萬
要求立即結清帳戶餘額
暫停其融資融券交易
直接處分客戶帳上擔保品
寄發存證信函警告
免稅
千分之一
千分之二
千分之三
二十日內
三十日內
六十日內
以上皆非
非國定假日
證券市場交易日
國定假日
人事行政局所公布之上班日
二
三
六
八
不需要
需要
待交易所通知
無強制規定,券商自行判斷
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六億元以上者
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
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五億元以上者
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二億元以上者
電腦自動交易
電腦輔助交易
人工管制撮合終端機之交易
人工交易
視為尚未停業
視為辦理解散中
視為清算程序
視為破產
成交當日
成交次日以前
成交次二營業日以前
無須通知
51元
51.7元
51.75元
53.5元
即時經由交易資訊揭示系統公告
開市前之成交資料於開市前公告之
收盤後統一公告
毋須公告
普通交割之買賣、成交日交割之買賣、集中交割之買賣
普通交割之買賣、成交日交割之買賣、特約日交割之買賣
普通交割之買賣、集中交割之買賣、特約日交割之買賣
成交日交割之買賣、集中交割之買賣、特約日交割之買賣
前十二個營業日
前十個營業日
前五個營業日
前三個營業日
五千萬
一億
二億
三億
與客戶為一次交易在一百交易單位以上買賣
與其他證券自營商之買賣
參加等價成交系統發生錯帳或違約,因無法自該系統補券,而須與其他證券自營商議價補券之買賣
召開後次月五日前
召開後次月十日前
召開當月月底前
召開後當日申報
十日
十二日
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
設立滿二個完整會計年度
持有股份一千股至五萬股之記名股東人數不少於三百人
經二家以上證券商書面推薦者
證券商應即註銷其信用帳戶
證券商應即註銷其受託買賣帳戶
代辦交割手續
非屬違約情事之一,暫不必向證交所申報違約
應依擔保維持率之規定辦理追繳
應留置其應付款券,使擔保率維持在百分之一百二十以上
應即處分委託人之擔保品
應暫停委託人之融資融券交易
受益憑證每單位淨值低於8元
受益憑證經買回致其基金規模達終止上市標準時
召開臨時受益人大會
受益憑證發行公司停止過戶
二個
次三營業日
次四營業
5,007,125元
5,021,250元
5,000,000元
5,007,500元
千分之一點四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