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以主管機關公告者為限,交易所則不須公告
交易所以主管機關公告者為限,種類以行政院公告者為限
交易所及種類均以行政院公告者為限
種類及交易所均以主管機關公告者為限
發起人姓名
交易部門之設置
結算部門之設置
內部稽核部門之設置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可經營期貨契約相關之現貨交易
經主管機關核准,可投資其他事業
以提供期貨集中交易市場為其業務
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經營其他業務
非結算會員之期貨商
業務輔助人
交易人
結算會員
業務規則應記載事項包括交易保證金權利金之計算方法
業務規則應記載事項包括期貨交易市場之使用
主管機關為保護公益得通知期貨結算機構變更業務規則
業務規則之變更不須經主管機關核定
經紀部門與自營部門應各別獨立作業
業務員得同時兼任經紀部門與自營部門之期貨業務
其業務資訊不得互為流用
不得有損害客戶權益之行為
一日
二日
三日
四日
百分之一
百分之五
百分之十
百分之十五
新臺幣二億元
新臺幣五千萬元
新臺幣四億元
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銀行存款二仟萬元、政府公債伍仟萬元
銀行存款伍仟萬元、可轉讓之銀行定期存單二仟萬元
政府公債二仟萬元、未上市股票二仟萬元
國庫券二仟萬元、政府公債伍仟萬元
客戶因期貨交易對期貨商所生之債權
辦公室出租人對於期貨商所積欠之房租
員工對於期貨商所積欠之薪資
期貨商之所有債權人對於期貨商所繳存營業保證金皆無優先受清償之權
期貨經紀商之買賣損失準備,除彌補買賣損失額超過買賣利益額之差額外,不得使用之
期貨經紀商之違約損失準備,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一律不得使用之
期貨經紀商之違約損失準備,除彌補受託從事期貨交易所發生損失或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使用之
期貨經紀商之買賣損失準備,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一律不得使用之
是,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是,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是,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並未違反期貨交易法刑罰之規定,僅得處行政罰鍰或由主管機關另為警告等行政處分
刑事責任及主管機關之行政處分
僅受主管機關之處分而無刑事責任
僅負刑事責任,但無其他法律責任
無法律責任
董事會、理事會或股東會會議紀錄
與委任期貨商所簽訂之委任契約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經營國內期貨經紀業務之委任期貨商具本國期貨交易會員資格之證明文件
期貨商有關客戶保證金專戶之規定
期貨信託事業有關期貨信託基金之規定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有關證券信託基金之規定
以上皆非
同時具有證券與期貨業務員執照者,得同時接受證券及期貨交易
同時具有證券與期貨業務員執照,該業務員得同時辦理證券與期貨之內部稽核之業務
因應交易人之需求,由期貨交易輔助人辦理徵信後,將委託單下至期貨交易所
該期貨業務員得於委任期貨商處開戶,為自己從事期貨交易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主管機關為保障公益得隨時派員檢查期貨經紀商之帳簿
期貨交易所對於主管機關命令提出之財務或業務報告資料逾期不提出,主管機關可為行政罰鍰之處分
不可通知期貨經紀商之相關人員到達主管機關辦公處所說明,因期貨交易法並無主管機關調查權之規定
主管機關可命令利用客戶帳戶為自己從事交易之業務員,停止執行業務之處分
期貨結算機構繳存之賠償準備金
違約期貨結算會員繳存之交割準備基金
違約期貨結算會員繳存之結算保證金
立刻對違約期貨結算會員課以罰金,並以罰金支應
10%
20%
25%
1/3
一萬至二萬美元
七千至一萬五千美元
五千至一萬美元
無金額限制,以書面提出請求即可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之人員
上市公司之董事
持股百分之十的大股東
以上皆是
一年或契約市場同意的更長時間
半年或契約市場同意的更長時間
三個月或契約市場同意的更長時間
一個月或契約市場同意的交易時間
主管機關與外國政府機關簽訂合作協定應先經行政院核准
主管機關根據合作協定提供資料予外國政府機關得不受保密原則之規範
主管機關無須經相關機關核准即得自行授權其他機關與外國政府機關簽訂合作協定
主管機關僅得與外國政府機關簽訂,不可與其他機構或國際組織簽訂合作協定
期貨交易法的規範範圍包括期貨經紀商接受期貨交易人委託至國外進行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種類包括期貨契約、期貨選擇權契約、選擇權契約及槓桿保證金契約四種
選擇權契約之標的物可為黃金
行政院得公告黃金期貨選擇權契約不適用期貨交易法
董事會之決議
會員九人
會員違約交割金額超過結算交割基金
章程所定解散事由之發生
每年度結束後四個月
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
每半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
每個月十日前
為非以營利為目的之財團法人
會員不得少於七人
其最低出資額,由主管機關規定
會員之出資,以現金為限
期貨商受託從事主管機關公告以外之期貨交易之最重法定刑為有期徒刑五年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期貨結算機構業務之最重法定刑為有期徒刑五年
槓桿交易商業務員利用期貨交易人帳戶進行交易之最重法定刑為有期徒刑五年
期貨交易所董事對於違背職務上行為要求收受不正利益之最重法定刑為有期徒刑七年
主管機關
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期貨結算機構
財政部
應與期貨商之自有資產分離
應設置客戶明細帳,每日計算餘額
因該保證金屬期貨商資產,故期貨商之債權人得對該款項請求扣押
得用以支付經紀商之佣金、利息及手續費
法定最低之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
法定最低之實收資本額
實收資本額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
1人
2人
3人
5人
由期貨商業務員與客戶以口頭約定即可
應將之明訂於受託契約內
由期貨商業務員於買賣委託書上載明即可
依期貨交易法之規定,其利息概歸屬客戶所有
新臺幣一千萬元
新臺幣一億元
新臺幣六千萬元
僅A.、B.
僅B.、C.
僅A.、C.
A.、B.、C.
期貨交易人於辦理開戶時須填列「非當面委託免簽章同意書」
電話委託之錄音帶期貨商應至少保存二個月以上
如期貨商於盤中以電話追繳保證金時,得由助理業務員通知
期貨商接受該等委託仍應依規定填報委託單並保存至該爭議消除為止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年滿二十歲者
受破產宣告經復權者
法人委託開戶並提出該法人授權開戶之證明書者
期貨主管機關、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及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之職員及聘僱人員
其指撥營運資金為新臺幣五千萬元
其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其每一分支機構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者,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以上規定之款項應以現金、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繳存之
限期命其改正
累積記點再禁止其增資
撤換有關人員
警告
僅A.、B.、C.
A.、B.、C.、D.
行政院金管會
經濟部
錄影帶之內容,宣示因甲期貨商係合法取得主管機關之營業許可為一合法之期貨商,保證其財務健全
該錄影帶經甲期貨商之稽核審核及簽章後,始可使用
該錄影帶僅特別強調獲利,而未同時說明相對之風險
該錄影帶應保存二年
業務員非經登記,不得執行職務
異動時應向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辦理登記
從事招攬期貨交易人從事期貨交易之業務員,具有證券商業務員資格即可
從事招攬期貨交易人從事期貨交易之業務員與期貨交易輔助人內部稽核人員,不得互相兼任
不須審核,但應保留備查
須經期貨商業同業公會審核、簽章後,始可使用
須經期貨商經理人審核、簽章後,始可使用
須經期貨交易所審核、簽章後,始可使用
半年
一年半
向期貨商業同業公會申報核准
向財政部申報核備
向行政院金管會申報核備
向經濟部申報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