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券交易所交易
受證券交易法之規範
受期貨交易法之規範
期貨交易所設計該種商品後,不須經主管機關核准即得在期貨交易所交易
B、C
A、D
A、C
B、D
二
三
五
七
經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登記後繳存
向國庫繳存
得以現金、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繳交
選項(A)、(B)、(C)皆是
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之
曾任法人宣告破產時之經理人,其破產終結未滿三年者,不得擔任之
最近三年內在金融機構使用票據有拒絕往來紀錄者,不得擔任之
調整保證金之金額
同一交易日內多次追繳結算保證金
命令了結全部或部分期貨交易契約
A.、B.、C.
A.、B.、D.
B.、C.、D.
A.、B.、C.、D.
仲介經紀商
非結算會員經紀商
結算會員經紀商
任何經紀商均可
須先報經濟部核准
須先會商中央銀行,再報財政部核准
須先報主管機關核准
須先會商行政院,再報主管機關核准
依交易人指示交付賸餘保證金、權利金
為交易人支付必須支付之保證金、權利金或清算差價
為期貨交易人支付期貨經紀商之佣金、利息或其他手續費
百分之五
百分之十
百分之十五
百分之二十
本國專營期貨商之名稱應標明期貨之字樣
證券商兼營期貨業務者,其名稱亦應標明期貨之字樣
期貨商因期貨業務所生債務之債權人,對於期貨商所繳存之營業保證金,有優先受清償之權利
期貨商所繳存之營業保證金,其金額係由主管機關定之
百分之一
百分之二
百分之三
不須提列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B.、C.
A.、D.
C.、D.
A.、B.
是,並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是,主管機關可對期貨經紀商處行政罰鍰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
並未違反期貨交易法之規定
主管機關
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
選項(A)、(B)、(C)皆非
新臺幣2,500萬元
新臺幣5,000萬元
新臺幣6,500萬元
新臺幣7,500萬元
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符合一定條件得辦理追加募集
申請書件應送由同業公會審查轉報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自開放買回之日起至申請送件日屆滿一個月
申請日前5個營業日平均已發行單位數占原申請核准發行單位數之比率達90%以上
由期貨交易輔助人單獨負全部責任
由交易人與期貨交易輔助人協議之
由期貨交易輔助人與委任期貨商連帶負賠償責任
由期貨交易輔助人與委任期貨商協議之
新臺幣60億元以上
新臺幣70億元以上
新臺幣80億元以上
新臺幣100億元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僅處十二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行政罰鍰
期貨信託基金損失超過基金淨資產時,超額損失部分應由期貨信託事業負擔
期貨信託基金受益人之責任不限於申購時所支付之申購價款,投資人投資基金前,應審慎考慮本身的財務能力及經濟狀況是否適合於這種投資
期貨信託基金損失超過基金淨資產時,超額損失部分應由受益人負擔
期貨信託基金之損失可能超過基金淨資產,超額損失部分應由期貨信託事業與受益人約定負擔方式
A.、C.
不合法,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不合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甲是進行股票現貨交易,故其行為係屬合法
甲是以乙名義進行交易,故其行為係屬合法
須由經濟部公告
不必基於金融、貨幣、外匯、公債等政策考量
須由期貨商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須非在期貨交易所進行之期貨交易
主管機關與外國政府機關簽訂合作協定應先經行政院核准
主管機關根據合作協定提供資料予外國政府機關得不受保密原則之規範
主管機關無須經相關機關核准即得自行授權其他機關與外國政府機關簽訂合作協定
主管機關僅得與外國政府機關簽訂,不可與其他機構或國際組織簽訂合作協定
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
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八十
零至百分之八十
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七十五
期貨結算機構繳存之賠償準備金
違約期貨結算會員繳存之交割準備基金
違約期貨結算會員繳存之結算保證金
立刻對違約期貨結算會員課以罰金,並以罰金支應
發行無記名股票
提供財產供他人設定擔保
與結算、交割業務無關之保證、票據之背書
期貨結算機構之賠償準備金
其他期貨結算會員依期貨結算機構所定比例分擔之金額
其他期貨結算會員之交割結算基金
僅於每半營業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
每半營業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及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
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
每半營業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及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
A.、C.、D.
五年
二年
三年
十年
優先
不得優先
視買賣金額大小決定
視買賣單量多寡決定
買賣報告書應於每次成交後由期貨商編製
對帳單應於每月由客戶保證金保管機構編製
對帳單之記載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買賣報告書之記載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應於次月五日前向公司申報,公司應於同月十日前彙總申報
應於次月五日前向公司申報,公司應於同月十五日前彙總申報
應於次月三日前向公司申報,公司應於同月十五日前彙總申報
應於次月三日前向公司申報,公司應於同月十日前彙總申報
期貨商經營期貨經紀業務時,應按月就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佣金收入提列百分之二,作為違約損失準備
期貨商經營自營業務時,應按月就前月自營已實現淨利,提列百分之十五作為買賣損失準備
期貨自營商所提列之買賣損失準備,除彌補買賣損失額超過買賣利益額之差額外,不得使用之
期貨自營商所提列之買賣損失準備累積已達法定最低之實收資本額、營業所用資金或營運資金之數額者,得免繼續提列
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新臺幣五千萬元
新臺幣一千萬元
新臺幣二千萬元
於接受委託從事期貨交易前,應先與委託人簽訂受託契約
期貨商對於新開戶之委託人,應就其填寫事項詳予核對有無錯誤遺漏,且非俟完成開戶手續,不得接受其委託
期貨商與委託人簽訂受託契約後,客戶雖未於其指定之金融機構開立存款帳戶,仍得接受委託從事期貨交易
期貨商非俟客戶於其指定之金融機構開立存款帳戶後,不得接受委託從事期貨交易
二個月
七年
招攬期貨交易人從事期貨交易
接受期貨交易人期貨交易之委託單並向期貨交易所下單
代理期貨商接受期貨交易人開戶
證券商申請經營者,以行政院金管會核准之期貨業務為限
1個月
2個月
半年
1年
場外沖銷
交叉交易
擅為交易相對人
配合交易
該種消息須足以重大影響期貨交易價格始可
該種消息未公開前內部人不可進行交易,若已公開則可進行交易
間接獲悉足以重大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消息,亦在禁止之列
最近一年未曾受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所為全部或一部之停業處分
最近三個月未曾受主管機關依期貨交易法為警告處分
最近二年未曾受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所為撤銷部分營業許可之處分
期貨公會核准文件
券商公會核准文件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