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日
二十日
二十五日
三十日
公司一年提列百分之二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
依章程訂定,得提特別盈餘公積
依股東會議決,得提特別盈餘公積
一人
二人
三人
五人
因訴訟事件對公司財務有重大影響
董事長變動
存款不足之退票
財務、業務部門經理人變動
兼採申請核准制及申報生效制
申報制
核准制與實質審查原則
以核准制為中心的公開原則
一個月
二十天
十天
十五天
發行人及其負責人
會計師、律師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以證實其所載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或陳述意見者
有價證券之證券承銷商
以上皆是
二年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千股
五千股
一萬股
二萬股
以最高賣價與最低買價相配,次取次高賣價與次低買價相配,依序計算差價
依法配對計算所得差價利益之交易股票所獲配之股息不列入計算
計算差價利益最後一筆交易日起至交付公司時,其法定利息,不列入計算
計算差價利益買賣所支付證券商之手續費及交易稅,自利益中不扣除
應於知悉或事實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申報
應於知悉或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
應於次月五日前申報
應立即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
五年
六年
三年
一年
二個月
不得受託買賣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
得推介臺灣地區投資人投資大陸地區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
得推介臺灣地區投資人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交易之股票
證券交易所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選項(A)、(B)皆是
應由財政部訂定
無記名股票不得逾已發行股份三分之一
無記名股票不得逾已發行股份四分之一
不得發行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不得逾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三十
股價波動過度劇烈
股權過度集中
成交量過度異常
未依規定按期申報並公告財務報告
A.、B.、C.、D.
僅A.、B.、C.
僅B.、C.、D.
僅A.、B.、D.
百分之二十
百分之二十五
百分之三十
百分之三十三
共同信託基金投資決策人員
交易員
自有資金之投資或交易決策人員
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上
營業滿一年,並具有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能力
最近三年未曾受行政院金管會任何處分
五百萬元
一千萬元
一千五百萬元
二千萬元
主管機關得訂一期限要求履行,未履行者廢止其營業之許可
主管機關得聲請強制執行
主管機關得以命令停止業務
相對人得另行請求仲裁
表決權僅能行使半數
表決權僅能行使三分之一
能行使表決權之全數
無表決權
變更章程
董事競業行為之許可
公司資產負債表等會計表冊之承認
以上皆可適用
百分之十
百分之二
百分之五
百分之三
非於公司設立登記半年後不得轉讓
非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不得轉讓
非於公司設立登記二年後不得轉讓
無限制
以一人為限
不以一人為限,但不得超過三人
不得少於三人
得指定二人以上,且無人數上限規定
報告意見於股東會
報告意見於董事會
報告意見於董事
報告意見於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公司與他公司之股東或董事有三分之一以上相同者
公司與他公司之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有半數以上為相同之股東持有或出資者
公司與他公司之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資本總額有三分之一以上為相同之股東持有或出資者
以上皆非
民事上賠償責任
刑事上責任
選項(A)、(B)皆非
承銷商
律師
會計師
證券分析師
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沒有刑責,只對應募人有民事責任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如律師、會計師等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
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
經調查屬實,由法院逕依職權為之
須由同案刑事部分之檢察官請求
須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人之請求
須經證券主管機關之請求
甲於取得A公司配發之股票股利滿三個月時,將該股票股利賣出獲利
甲買進A公司發行但未掛牌上市買賣之特別股股票,五個月後,以高於特別股股價之價格賣出 同數量之A公司普通股
甲於A公司上市前買進A公司之股票,三個月後A公司上市,甲乃賣出持股獲利
以上皆不構成短線交易
保證人
票據轉讓之背書
提供財產供他人設定擔保
以上選項皆正確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以上選項皆錯誤
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
報請主管機關撤銷登記
證券商須為依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專業證券商之公司名稱應標明證券之字樣
非證券商不得使用類似證券商之名稱
外國人不得投資我國證券商
無明文規定
二分之一
四分之一
三分之一
應繳納違約金
限制其買賣
終止市場使用契約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以股份有限公司之組織為限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得發行股票,並可上市交易之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之存續期間,原則上以二十年為限
證券商
證券金融事業
應送存集中保管事業保管
作為自己或其他證券商辦理融券業務之券源
可作為向證金事業轉融通資金或證券之擔保
於融資融券結清時,應以同種類證券交付之
一月一日
七月一日
三月一日
九月一日
四個月
最高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供給者
需求者
創造者
調節者
一年度
二年度
三年度
四年度
未上市或未上櫃科技公司辦理減資
上市科技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資
上櫃科技公司盈餘轉增資
申報生效制
申請核准制
特許制
公告生效制
申請後七天
行政院金管會收受申報書件之日起七個營業日
行政院金管會收受申報書件之日起十二個營業日
申請後十五天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開業會計師
須有會計師二人以上之共同查核簽證
本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重要之產銷政策
內控聲明書
前一年度營業報告
三
五
七
十
市值
公眾流通量
交易流動性
受益憑證
存託憑證
認購權證
特別股
一百人
三百人
五百人
一千人
股東會決議
董事會特別決議
股東特別決議
假決議
時間優先,其次為價格優先
價格優先,其次為數量多者優先
價格優先,其次為時間優先
時間優先,其次為數量多者優先
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點半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點半
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
行政院金管會
財政部
證券商同業公會
選項(A)、(B)、(C)皆非
承銷商、自營商
自營商、經紀商
經紀商、承銷商
承銷商、自營商、經紀商
十五
二十
證券承銷商及櫃檯買賣自營商之資格
證券自營商及經紀商
證券自營商
證券經紀商及櫃檯買賣經紀商
壹千元
壹萬元
拾萬元
壹百萬元
僅A.
僅A.、B.
僅A.、C.
A.、B.、C.
開戶者應與證券商簽訂開戶契約
簽署櫃檯買賣確認書
以等價、等殖成交系統為櫃檯買賣者,應開立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戶及款項劃撥帳戶
與自營商以議價方式成交並約定以帳簿劃撥方式完成給付結算者,不須開立集保帳戶
百分之一百二十
百分之一百五
百分之一百四十
百分之一百三十
百分之一
電話請求
口頭請求
書面請求
初級市場
流通市場
交易市場
次級市場
七個營業日
十二個營業日
十五個營業日
改採申請核准制
上市(櫃)公司辦理現金發行新股者
募集設立者
發行公司債有對外銷售者
向銀行借款
百分之十者
百分之十五者
百分之二十者
百分之三十者
更正稅後損益金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更正稅後損益金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
更正稅後損益金額達原決算營業收入淨額百分之一
更正稅後損益金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原決算營業收入淨額百分之一
百分之十五
募集
發行
承銷
買賣
經濟部
中央銀行
外交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臺灣證券交易所
櫃檯買賣中心
可融資不可融券
可融資可融券
平盤以下不得放空
歐式認購權證
美式認購權證
歐式、美式認購權證均可
股東權益需達三十億元以上
實收資本額需達三十億元以上
資產總和需達三十億元以上
負債總額不得超過三十億元以上
美式認購權證持有人,有權於履約期間內或到期日時,以原先約定的履約價格買入約 定數量之標的證券
美式認購權證,投資人只能在發行到期日當天請求履約
認購權證履約時,得以標的證券給付或現金結算
認購權證支付之權利金,不論將來投資盈虧,此權利金皆不得要求退還
委託書用紙非為公司所印發者
因徵求而送達公司之委託書為轉讓而取得者
給付金錢而取得委託書
選項(A)、(B)、(C)皆是
部分人工報價,部分電腦自動交易
全部採電腦自動交易
全部採人工報價
以上選項均非正確
面額十萬元
面額一百萬元
面額五百萬元
面額一仟萬元
十日內
十五日內
二十日內
三十日內
集合競價
連續競價
任意撮合
統一撮合
二十倍
十五倍
十倍
五倍
一般發行公司
科技事業
國家經濟建設之重大事業
政府獎勵民間參與之國家重大公共建設事業
證券商兼營自營或承銷業務者,應維持推介業務之獨立性
券商於推介計畫開始執行後五個營業日內,券商不得對其推介之股票作反向操作
券商可以推介其未處理完竣之包銷的股票
券商不得向不特定多數人推介有價證券
僅甲、乙
僅乙、丙
僅甲、丙
基金管理機構
銀行
保險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名義下基金專戶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名義下專戶
各受益憑證持有人名義下專戶
選項(A) 、 (B) 、 (C) 皆非
股票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公司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