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於未來特定期間內,依約定方式結算差價
槓桿保證金契約的履行方式僅為結算差價,不包括交付約定物
當事人取得權利的方式包括支付價金一定成數之款項
當事人取得權利的方式包括取得他方授與之一定信用額度
百分之七
百分之六
百分之五
百分之十
應依公司法之規定
交易者資格非經載明於章程,不生效力
結算部門之設置,非經載明於章程,不生效力
選項(A)(B)(C)皆是
Ⅰ.、Ⅱ.、Ⅲ.、Ⅳ.
Ⅰ.、Ⅱ.、Ⅲ.
Ⅱ.、Ⅲ.、Ⅳ.
Ⅰ.、Ⅲ.、Ⅳ.
Ⅰ.、Ⅱ.、Ⅲ
Ⅰ.、Ⅱ.、Ⅳ.
每月一次
每季一次
每半年一次
每年一次
開除結算會員之資格
暫停所有期貨交易
立刻將相關帳戶移轉給其他結算會員
調整結算保證金之金額
主管機關
期貨結算機構
期貨商業同業公會
期貨交易所之結算業務委員會
期貨商受託從事主管機關公告以外之期貨交易之最重法定刑為有期徒刑五年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期貨結算機構業務之最重法定刑為有期徒刑五年
槓桿交易商業務員利用期貨交易人帳戶進行交易之最重法定刑為有期徒刑五年
期貨交易所董事對於違背職務上行為要求收受不正利益之最重法定刑為有期徒刑七年
三日
四日
五日
六日
法定最低之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
法定最低之實收資本額
實收資本額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
最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
最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六十
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客戶保證金總額百分之二十
客戶保證金專戶總額百分之七十
應於知悉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
應於訴訟發生之日起十日內申報
應於次月五日前申報
應於知悉或訴訟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申報
客戶以電話委託下單,且由期貨經紀商同步錄音存證者外
客戶以當面口頭委託下單者外
期貨商與客戶於事前另有書面約定者外
以上皆非
基於專業操作能力之考量,得全權代客戶決定期貨交易之種類、數量及價格
不得為客戶進行非必要之交易
期貨商兼營自營與經紀業務時,應於每次買賣時,以書面區別之
應於月底編製對帳單分送期貨交易人
依交易人指示交付賸餘保證金、權利金
為交易人支付必須支付之保證金、權利金或清算差價
為期貨交易人支付期貨經紀商之佣金、利息或其他手續費
以上皆是
無法從事交易
僅可將資金匯至該交易所所在國,透過該地期貨商委託交易
透過期貨交易資訊交換協定以策略聯盟方式交易
得透過本國期貨商複委託予具該國期貨交易所結算會員且具一定資格之期貨商從事期貨交易
某甲今年十九歲,但已結婚
某乙為期貨結算機構之聘僱人員
某丙曾違背期貨交易契約已結案且已滿五年
某丁曾違反期貨交易管理法令,經法院有罪刑事判決確定已滿三年,但未滿五年
僅Ⅰ.、Ⅱ.
僅Ⅱ.、Ⅲ.
僅Ⅰ.、Ⅲ.
本公司業經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照,為合法經營之期貨經紀商,營業能力與財務實力均有保障
期貨交易是一種高財務槓桿交易,以小搏大,故獲利機會很高,利潤豐碩
台灣股市已成空頭市場,投資股票之風險頗高,所以現在是投資台股指數期貨交易最好之時間,它可讓你一本萬利
期貨商應依規定編製財務報告,並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
期貨商應依規定編製財務報告,並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
期貨商於每半營業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
期貨商應於每月十日以前,向主管機關申報上月份會計科目月計表、財務比率月報表及期貨交易量月報
期貨商須經主管機關之許可並發給許可證照,且加入期貨商業同業公會後,始可開業
期貨商之分支機構,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發給許可證照,不得設立或營業
證券商兼營期貨業務者,應設立獨立部門,專責辦理期貨業務,但該部門之營業及會計,不須獨立
期貨商不得由他業兼營,但證券商兼營證券相關期貨業務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期貨經紀商、期貨自營商
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
期貨信託事業、期貨經理事業、期貨顧問事業
期貨商、槓桿交易商、期貨交易所
同時具有證券與期貨業務員執照者,得同時受託證券及期貨買賣
同時具有證券與期貨業務員執照,該業務員得同時辦理證券與期貨之內部稽核之業務
因應交易人之需求,由期貨交易輔助人辦理徵信後,將委託單下至期貨交易所
該期貨業務員得於委任期貨商處開戶,為自己從事期貨交易
除法令有特殊規定者外,原則上不得於期貨商處開戶,為自己利益之計算從事期貨交易
證券商依期貨商設置標準有關之規定,申請兼營期貨自營業務者,則得於期貨商處開戶,為自己利益之計算從事期貨交易
應由專門部門辦理並應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說明相對之風險
使用圖表、公式或其他技術分析宣傳時顯著說明其功能限制
為績效廣告時,僅使用對其有利之資料
陳述事實不強行推銷
可處七年有期徒刑
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可處三年有期徒刑
可處一年有期徒刑
期貨商有關客戶保證金專戶之規定
期貨信託事業有關期貨信託基金之規定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有關證券信託基金之規定
期貨業
期貨交易所
得隨時命令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提出財務或業務報告,但因同業公會屬期貨商自律組織,故不在其範圍內
得隨時命令與期貨業財務或業務往來之關係人提出財務、業務報告
得檢查期貨業之營業、財產及帳簿
如發現有違法之重大嫌疑者,得封存或調取有關證件
Ⅱ.、Ⅲ.
不合法,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不合法,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
甲是進行股票現貨交易而非期貨交易,故其行為係屬合法
因甲是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受雇人,而期貨交易法所規範內線交易之對象不包括現貨機構之人員,故其行為係屬合法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依誠信原則進行分配
對所屬負責人、業務員或其配偶作較其他客戶有利之分配
對期貨商貢獻度高的大客戶優先分配
可隨意進行分配
應簽訂期貨結算交割契約
應載明期貨結算、交割手續費收取標準
得因契約一方當事人解散或業務許可之撤銷而終止
應有業務員簽章,無庸委託人簽章
應有委託人簽章,無庸業務員簽章
應有委託人及業務員簽章
無庸委託人及業務員簽章
通知期貨商同業公會對有缺失之期貨商進行輔導即可
為適當處置並按月彙報主管機關備查
逕行對期貨商處分即可
僅提董事會報告
發行商業本票
發行公司債
為因應公司緊急資金週轉
期貨商業務之經營,應依法令、章程及其所訂內部控制制度為之
期貨商之內部控制制度,經主管機關通知變更者,應於期限內變更之
期貨商內部控制制度之訂定或變更,應報經股東會決議,並留存備查
期貨商之內部控制制度,應依主管機關訂定之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期貨相關機構訂定之期貨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為之
不負任何責任
不得預先與期貨交易輔助人約定免除
得預先與期貨交易輔助人約定免除
半年
1年
2年
3年
新臺幣一千萬元
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新臺幣二千萬元
新臺幣五千萬元
洩漏期貨交易人委託事項及職務上所獲悉之秘密
利用期貨交易人帳戶或名義為自己從事交易
利用他人或自己之帳戶或名義供期貨交易人從事交易
應向主管機關指定之銀行繳存
於經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登記後繳交
金額為最低實收資本額的百分之五
限以現金方式繳交
期貨交易市場之使用
期貨交易市場之監視
緊急處理措施
期貨商之營業保證金,應以現金、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繳存
期貨經紀商無分支機構者應於辦理公司登記後,向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繳存新臺幣五千萬元營業保證金
期貨自營商無分支機構者,應於辦理公司登記後,向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繳存新臺幣一千萬元之營業保證金
他業兼營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契約經紀業務者,須繳存新臺幣五百萬元之營業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