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該銀行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的股東
該銀行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二之企業
該銀行負責人
該銀行職員。
一個月
二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速動比率
負債比率
流動比率
淨值週轉率。
不動產產權無糾葛且易處分
設質股票價格波動大收益性高
商品具市場性且不易變質易於保管
機器設備可獨立生產者。
1,849,315
1,726,027
1,918,356
1,945,000。
六個月
三年
五年
七年。
提供他行定存單十足擔保
政府計劃性授信
提供不動產十足擔保
提供銀行保證。
二年
十年
十五年。
授信銀行以外之外國銀行在華分行所為之保證
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所為之保證
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保險公司所為之信用保證保險
鄉、鎮、市公所所為之保證。
People
Purpose
Payment
Protection。
該銀行淨值
該銀行淨值1.5倍
該銀行淨值2.5倍
該銀行淨值25%。
債權人拋棄其為債權擔保之物權者,保證人就其拋棄權利之限度內免其責任
保證訂有期限者,債權人於其期間內對保證人不為審判上之請求,保證人免其責任
就連續發生之債務為保證而未定有期限者,其保證無效
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後,債權人對於主債務人之債權於其清償之限度內移轉於保證人。
產銷量縮小
收取期票,由三個月調整為二個月
付款期票,由二個月調整為三個月
存貨安全存量,由三個月調整為四個月。
得在票面或票背簽名承兌
銀行承兌匯票應負付款責任
銀行僅限於對交易性匯票辦理承兌
匯票承兌為間接授信。
一般週轉金放款
中長期放款
短期放款
中長期週轉金放款。
經金融機構保證發行之本票
法定應記載事項完整且經交易相對人承兌之匯票
禁止背書轉讓之票據
背書不連續之票據。
屬於應急功能
屬於備用功能
得視為一般短期週轉來運用
不得移用於非現金科目資產之融資。
須為合法交易行為所產生
票據債務人票信正常
票據內容記載完善
所提供國內支票須在票載發票日之後始得受理。
透支
墊付國內票款
貼現。
貼現
墊付國內應收款項
一般營運週轉金貸款
開發國內信用狀。
營業收入
被投資企業之股利
流動資產變現
保留盈餘。
自開具保證函起至投標日終止
自投標日起至與業主簽約後終止
自投標日起至工程開工日終止
自開具保證函起至工程開工日終止。
企業之財務結構是否良好,影響其償債能力,為增強其償債能力,應充裕短期資金以支應長期之需要
相同規模企業所需之週轉金,買賣業較製造業為少
銀行對於企業主要銷售對象不但應有所瞭解,其信用情況亦應有所認識
銀行需要瞭解企業的產銷程式,才能瞭解其營運週轉期之長短。
出口信用狀週轉金貸款
透支。
應付款項週轉期
應收款項週轉期
存貨週轉期
預付款項週轉期。
保證
短期週轉金貸款
中長期週轉金貸款
購買有價證券
購買原物料
購買存貨
支付應付現金股利。
避免短期資金作為長期用途
避免重複或過度融資
注意企業流動資產變現過程
企業如有以短期資金支應長期用途情形,應建議其將長期借款改為短期以改善財務結構。
主辦行有優先受償權利
參貸金額大者優先受償
按參貸銀行已撥貸未受清償餘額比率
按簽約當時承諾攤貸金額比率。
協助企業改良營運所需之廠房機器
協助企業從事重大之投資開發計畫
協助企業維持經常性營業活動
協助企業購買土地擴大營運。
BOO
BTO
BLT
TOT。
營運中斷險保單
台電公司之購電合約
承包商之EPC統包合約
營運商之營運與維修合約。
先確定資金來源,再尋求資金去路
先確定資金去路,再尋求資金來源
先籌足自有資金,再確定資金去路
先向銀行借款,再確定資金去路。
投資於大宗進口原物料
投資於興建、營運設備或技術
購買防治污染設備或技術
投資於研究發展、人才培訓之支出。
保證期限超過一年者為中長期保證
保證屬或有負債但與貸款業務所承擔之風險相同
保證期間應隨時追蹤債務人履行債務之情形
債務人財務發生問題時應即通知受益人撤銷保證。
處分固定資產之價款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取得因交易目的而持有之權益證券
收取利息及股利。
投資規模小
無特許權
不適用獎參條例或促參法
經核准可排除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信額度之限制。
以專案之資產做擔保
以未來收益為主要還款財源
融資成本可能高於傳統之融資
對Sponsor(發起人)可行使完全追索責任(Full Recourse)。
利息保障倍數
折舊保障倍數
營收保障倍數
流動能力保障倍數。
應收帳款收現
增加銀行借款
購買固定資產
支付股利。
目前已建立信用評分系統之發卡機構應在6個月內對所屬持卡人採取差別利率計價方式
金融機構對於債務人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平均月收入,不宜超過20倍,惟不溯及既往
信用卡當期一般消費之20%應納入當期最低應繳金額,惟不溯及既往
各金融機構對已核發之信用卡、現金卡或信用貸款至少每半年應定期辦理覆審。
辦公室自動化(OA)
區域網路(LAN/WAN)
區隔及協銷管理(cross-selling)
決策系統(Decision Engine System)。
火險投保期間應涵蓋借款期間
商業用途住宅得以住宅保險費率投保火險
受益人應為金融機構
地震險保費昂貴,一般以逐年繳交方式辦理。
風險管理單位要運用數據資料,以兼顧業務利潤及客戶為考量調整授信政策
消費者貸款特性就是量要大,故不用先選擇或區隔目標市場
產品規劃一定要從客戶需求及滿足服務為思考的核心價值
消費金融業務日趨競爭,銀行風險管理成為銀行管理階層的重大挑戰。
Customers
Competitors
Corporate
Coordinators。
上市/上櫃股票
未上市/上櫃股票
定期存單
壽險保單。
是否由借款人及保證人本人親簽
債權憑證應徵提完整
應在借據空白處盡量多頂蓋借款人圖章以防缺漏
應善盡授信條件告知義務並將借據影本提供客戶。
五百萬元
一千萬元
二千萬元
三千萬元。
為可循環動用的小額信用貸款
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30萬元
貸款利率一般在20%以上
每筆動撥收取一定比率之手續費或帳戶管理費。
每戶貸款金額小件數多
貸款承作單位成本低
貸款時間長,大多屬中長期融資
須以持續的流程改造提昇作業效率。
236萬元
945萬元
1,035萬元
1,350萬元。
銀行大多以購車一個月內提出融資申請者,視為購車貸款,超過一個月以上提出融資申請者,視為週轉金貸款
銀行於審核貸放時,購車貸款之審核較週轉金貸款嚴謹
於核貸金額時,購車貸款係以借款人之購車車價(車商之售價)為核貸金額之基準
週轉金貸款係以借款人之售車價(車商之進價)為核貸金額之基準。
銀行墊款日
銀行結帳日
繳款截止日
持有人消費日。
合併鑑價方式較適用於公寓、大樓等土地無法單獨持分之擔保品
分開鑑價方式較適用於獨棟透天厝、別墅、廠房等土地單獨持分之擔保品
銀行鑑價時,土地增值稅之計算,可用土地時價或公告現值計算
法院拍賣不動產時係以土地時價課徵土地增值稅。
立即
三個月。
小額貸款
民間標會
信用卡預借現金
信用卡循環信用。
不遲於國外付款日
同匯票到期日
以信用狀有效期限為到期日,一般以不超過180天為原則
自借款日起一百八十天。
憑輸出契約辦理之融資
以D/A方式託收之外銷貸款
憑國外訂單辦理之融資
出口信用狀週轉金貸款。
Bill of Lading
Air Transport Document
Courier Receipt
Certificate of Posting。
CIP
FOB
CFR
CPT。
進口押匯
出口押匯
買入匯款
買入應收帳款。
出口透支
外匯承兌
航空提單之背書
預購遠期外匯。
已在我國設立分行之外國銀行總行
已在我國設立分行之外國銀行分行
未在我國設立分行之外國銀行總行,其最近一年獲利率在世界排名一千名以內信用卓著者
未在我國設立分行之外國銀行總行,其最近一年資本在世界排名一千名以內信用卓著者。
貸款額度一般以不超過進口設備價款之五成為原則
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5年
還款來源主要為稅後淨利及折舊
進口機器設備之開發信用狀與貸款宜在不同銀行辦理。
保險單為保險公司所簽發
保險單幣別與信用狀幣別不同
保險單日期早於裝船日期
保險金額較信用狀金額高出一成。
將出口押匯款存入外匯存款
將外幣貸款改貸為新臺幣貸款
預購遠期外匯
將外幣存款兌換為成新臺幣存款。
開發即期信用狀
開發遠期信用狀
購料週轉金貸款
國外應付帳款融資。
光票係指未附任何單據之國外付款票據
旅行支票屬光票之一種
美國地區付款之票據,付款人於付款後仍得再行退票
由於未附任何單據,故銀行毋須注意票據取得來源及原因。
四十五萬元
五十萬元
六十萬元
一百萬元。
授信對象營業達十年者
未能依約分期攤還達十日者
應繳付之利息延滯期間達一個月者
授信對象受破產宣告者。
支票
本票
匯票
保付支票。
一年
二十年。
確定判決
確定支付命令
拍賣抵押物、質物裁定
本票裁定。
按第二類授信資產債權餘額提列2%
按第三類授信資產債權餘額提列20%
按第四類授信資產債權餘額提列50%
按第五類授信資產債權餘額全部之和為最低標準提足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我國訴訟程式原則上採三級三審制
請求票款金額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可適用簡易訴訟程式
訴訟標的金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之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式
起訴原則上應向被告住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提起之。
視為撤回執行
發債權憑證結案
法院將該不動產作價交債權人承受
逕行第四次拍賣程式。
拍定日三日前
拍定日一日前
分配表作成之日前
分配表作成之一日前。
b.a.d.c.e.
b.a.c.d.e.
a.b.d.c.e.
a.b.c.d.e.。
確定之終局判決
訴訟外成立之和解
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拍賣抵押物裁定。
債權人向債務人請求償還,惟至請求後第七個月始另為起訴者
債務人向債權人立書承認
債權人向法院對債務人起訴並獲勝訴確定判決
債權人向法院聲請依督促程式對債務人核發支付命令並經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