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核准文件
徵信調查資料
信用評等結果
借貸契約正本或註明「與正本完全相符」之影本乙份
良好的財務結構
保證人
本票背書人
提供第三者之資產作擔保
本人
二親等以內之血親
三親等以內之姻親
以兒子為董事長之企業
購買資產
償還銀行負債
償還民間負債
替代股權
People
Purpose
Payment
Prespective
不得行使加連條款
毋須通知或催告,立即行使加速條款,視同全部到期,依法訴追
應於事先以合理期限書面通知或催告授信戶後行使加速條款,視同全部到期,依法訴追
毋須通知或催告,俟六個月未繳納本息轉列催收款項後再依法訴追
30億元
36億元
42億元
48億元
工業銀行
商業銀行
輸出入銀行
中小企業銀行
銀行辦理中期放款總餘額,不得超過所收定期存款總餘額
所稱中期放款,包括轉列催收款餘額
所稱中期放款不包括外幣放款
所稱定期存款不含外匯存款
短期公債按面值或市價孰低核估
舊機器依購置成本減去攤提折舊額核估
上市上櫃股票依核貸之前一個月均價鑑估
土地鑑估值應以時價或公告現值扣除土地增值稅計之
動產抵押權
動產質權
信託占有
不動產抵押權
公司章程
董監事名冊影本
會計師財務簽證
現金收支預估表
1人
2人
3人
4人
週轉資金貸款
短期債務保證
買方委託承兌
賣方委託承兌
短期償債能力
財務結構
經營效能
獲利能力
50%
100%
150%
200%
技術來源與績效
資金來源與投資報酬率
土地取得與地上權
全體股東是否擔任保證人
最初透支餘額
最後透支餘額
最高透支餘額
平均透支餘額
ABCDE
ACBED
BACED
BCADE
BT(Buildand Transfer)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BOO(Build-Own-Operate)
BL(BuildandLease)
限制條款
肯定條款
否定條款
主權豁免條款
聯貸案已由主辦行詳細評估,參貸行無需重覆評斷
參貸行仍應憑專業知識獨立研判風險
依多數參貸行意見辦理
交由公正第三者客觀研判
應查核借款人信用
應查核是否為合法交易行為
應對票據內容(記載事項)進行查核
應查核票據發票人信用,惟不需對票據背書人進行查核
違約金
補償金
承諾費
安排費
直接授信
間接授信
票據授信
中長期授信
辦理貼現之應收票據,限於本票及商業承兌匯票
銀行應明瞭之事項與墊付國內應收款項相同
申請貼現之承兌匯票,係以匯票承兌人之信用為基礎
由於係預收利息,故貼現之實質利率較名目利率為低
SightL/C
UsanceL/C
BacktoBackL/C
StandbyL/C
統一發票正本
信用狀正本
營利事業登記證正本
匯票承兌或付款之申請書
建築個案區域特性
建築基地特性
售價合理性
將建築產品標準化
存貨金額大
折舊金額大
長期投資金額大
應收帳款金額大
亦稱為資產轉換型授信
特別強調「管理」不重視「盈餘」
著重現金流量預測
不適合授信審查5P原則
壞帳費用
存貨增減
遞延資產
現金股利
全年內銷金額÷(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墊付成數
﹝全年內銷金額-(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墊付成數
(全年內銷金額÷週轉次數)×墊付成數-其他行庫辦理票據融資金額
全年內銷金額×週轉次數×墊付成數-其他行庫辦理票據融資金額
透支係屬營運週轉金性質之貸款
銀行辦理匯票承兌業務係屬直接授信
墊付國內票款係屬自償性之貸款
企業所需之經常性週轉金宜申請短期週轉金貸款支應
交通運輸工具可作為抵押財產
學校、醫院之財產不得抵押
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作為抵押財產
土地所有權可作為抵押財產
保證費由銀行與客戶議定
保證方式為簽發保證函
每筆保證期限自發行日起至該本票到期日止,以不超過365天為限
發行面額以新臺幣壹拾萬元為單位或其倍數發行
有價證券增加
應收帳款增加
存貨減少
員工分紅配股改列費用支出
分子為折舊攤銷+財務費用
分子為稅後純益+折舊攤銷
分母為財務費用+稅前純益
分母為財務費用
票據承兌
發行商業本票保證
關稅記帳保證
透支
投入之金額
產出之期限
利息支出
折現率
持有黃金
預購或預售遠期外匯
維持外幣債權與債務之均衡
以新臺幣為交易貨幣
憑輸出契約辦理之融資
出口押匯
憑國外訂單辦理之融資
出口信用狀融資
L/C較D/P為佳
D/A較D/P為佳
D/A較L/C為佳
D/P較L/C為佳
未到期之票據,不得受理
旅行支票(Traveller'sChecks)非屬光票,不得受理
票據之日期已逾越六個月之票據,不得受理
美國地區付款票據,付款人於付款後仍得再行退票
五成
六成
七成
八成
已在我國設立分行之外國銀行總行
已在我國設立分行之外國銀行分行
未在我國設立分行之外國銀行總行,其最近一年獲利率在世界排名一千名以內信用卓著者
未在我國設立分行之外國銀行總行,其最近一年資本在世界排名一千名以內信用卓著者
信用風險
政治風險
財務風險
移轉風險
MASTERL/C之受益人
國外買主
押匯銀行
BACKTOBACKL/C之受益人
兩者均以信用狀為交易基礎
押匯款為一般外銷貸款之還款來源
TradeCard以應收帳款之匯入匯款為還款來源
一般外銷貸款對買方之信用較無法掌握
保證函正本退還時
保證函之有效期限基準日在國外者,期限屆滿時
掌握充分的證據,證明保證理由消滅時
以書面照會國外通匯行,且經國外通匯行回信確認時
提供擔保本票
先辦理承兌
立即補足差額
向國外辦理拒付(UNPAID)
申請人為MasterL/C之受益人
金額小於MasterL/C之金額
有效期限早於MasterL/C規定之有效期限
保險須投保之百分比小於MasterL/C之投保百分比
擔保提貨
買入光票
副提單背書
出口託收
遵守UCP600
開證銀行為主債務人
Wewillpayalllosses.
明確記載受益人所在地,以避免核計有效期限時發生糾紛
購物保障
失卡零風險
旅遊意外保險
救援服務
房屋修補
耐久性消費品
土地建築融資
信用卡循環信用
400萬元
800萬元
1,600萬元
2,000萬元
銀行大多以購車後一個月內提出融資申請者,視為購車貸款
銀行於審核貸放時,購車貸款之審核較週轉金貸款嚴謹
購車貸款以借款人之購車價(車商之售價)為核貸金額之基準
週轉金貸款係以汽車之售價(車商之進價)為核貸金額之基準
循環信用
預借現金
超額授權
通信貸款
二者均為每月固定日繳息
現金卡自發卡日起計息、循環貸款自撥款日起計息
一般循環貸款當日借當日還仍須計息、現金卡則否
還款時均按費用、利息、本金依序沖償
依據資金成本加碼之成本導向訂價
依據客戶認知價值之需求導向訂價
依據競爭者所定價格之競爭導向訂價
依據業務目標估算之目標導向訂價
借款人
第三者
貸款銀行
連帶保證人
受益人應為貸款之金融機構
投保金額應足夠,且依土地持分坪數 × 重置成本計
投保期間應涵蓋借款期間
應由金融機構保留保單正本
不具自償性
每戶貸款金額小、件數多
貸款承作單位成本低
貸款時間長,大多屬中長期融資
上市/上櫃股票
未上市、櫃股票
定期存單
壽險保單
機動利率
固定利率
議定利率
機動/固定組合利率
房屋稅
關稅
強制執行費用
地價稅
是屬於「督促程序」
係為保全金錢之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者
債務人之財產經銀行假扣押之後,即無法移轉或設定負擔予他人
假扣押之聲請非可任意為之,債權人必須釋明債權情形及將來有不能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
五日
十日
二十日
三十日
轉列催收款
借新還舊
增補契約
債務承擔
轉銷呆帳後,債權並未消滅
主管機關或金融檢查機關要求轉銷者,應即轉銷
應先經監察人同意
應先沖抵備抵呆帳,如有不足,始得列為當年度損失
三個月
五個月
六個月
一年
10%
2%
借款人之配偶
借款人之三親等以內之血親
借款人之保證人
借款人之二親等以內之姻親
借款到期不得辦理展期
由法定繼承人清償或改貸償還
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時,銀行可聲請法院通知地政機關登記為遺產管理人所有並依法拍賣
銀行所代繳之遺產稅,須與一般債權人參予分配,不得就強制執行之財產優先受償
重整程序
破產程序
督促程序
強制執行程序
本金
積欠利息
訴訟費用
對於發票人喪失追索權
對於票據債務人喪失追索權
對於發票人以外之前手喪失追索權
仍得行使追索權,但因此而致票據債務人發生損害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甲
乙
甲、乙併列
甲或乙二者擇一
應立即停止強制執行程序
可繼續強制執行至終結
公司之經營權轉移給債權人
有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稱為優先重整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