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期報酬率
教育的程度
目標達成的時間
明確的金額
積極型
穩健型
保守型
不必考慮客戶之投資屬性
I
I&II
II&III
I,II&IV
具理財相關行業之經驗
擁有證券保險理財規劃等相關專業認證
具有會計師律師等背景者尤佳
年齡不得超過30歲
維持期(約45-54歲)
退休期(65歲以後)
高原期(約55-64歲)
建立期(約25-34歲)
冒險型可投資期貨
積極型可投資績優股
穩健型可投資平衡型基金
保守型可投資外匯選擇權
高原期的理財活動負擔減輕、準備退休
高原期階段的投資工具以股票型基金為主
建立期階段的理財活動宜量入為出、存自備款
建立期階段的投資工具以定存、標會或定期定額方式投資國內外基金為主
預售屋預付款
信用卡之循環利息
壽險保單現值
股票融資融券
56,390元
64,286元
72,142元
80,000元
終身壽險
教育年金
失能險
養老險
世事難料,隨機理財,不必事先規劃
以超額借貸來累積財富比較快,不必考慮負擔能力
沒有財富的人,不必理財
拖延是累積財富的最大障礙
40%
45%
50%
90%
16%
15%
13.8%
13%
(可變現資產+保險理賠金+5至10年生活費用)/(現有負債+房屋重建裝潢成本)
(可變現資產+保險理賠金-5至10年生活費用)/(現有負債+房屋重建裝潢成本)
(可變現資產+保險理賠金-現有負債)/(5至10年生活費用+房屋重建裝潢成本)
(可變現資產+保險理賠金)/(現有負債+房屋重建裝潢成本+5至10年生活費用)
1 萬元
1.2 萬元
2.5 萬元
3 萬元
2,160萬元
1,440萬元
1,080萬元
3,600萬元
公債
定存
保險
高科技股票
利息
本金
風險
通貨膨脹
334萬元
388萬元
403萬元
427萬元
23.47%
26.79%
28.57%
31.25%
複利終值通常用在計算整筆投資財富的累積
運用複利終值以求取未來存款本利和
年金現值為未來定期定額投資額折現為目前的一筆金額
運用年金現值以求取定期定額投資的未來理財目標額
36.91元
45.12元
50.00元
53.83元
100萬元,48萬元
200萬元,48萬元
200萬元,42萬元
100萬元,42萬元
房貸自備款的設算利息
房屋貸款利息
修繕費
房租
按日計息
結合貸款與存款帳戶之房貸商品
約定抵利之活期存款帳戶仍可收到存款利息
整體而言,可協助貸款人加速還款並省息
4.125%
4.75%
5.50%
8.00%
考慮購屋支出,要將子女的居住空間計算在內
單薪與雙薪家庭的抉擇除了涉及親子關係與工作價值觀的判斷外,尚需兼顧現實環境與家庭收支型態的影響
未來上大學所需準備的教育基金 = 目前大學之教育金總花費水準 × 複利終值係數
養育子女數 =(家庭生涯支出 - 夫妻生涯費用 - 購屋總價) ÷ 每個子女生涯支出負擔
4.22萬元
7.03萬元
8.1萬元
1.56萬元
50萬
80萬
180萬
280萬
2
3
4
5
通貨膨脹率愈高
離退休日愈長
退休後生活期間愈短
每月退休生活費愈低
男性50歲,女性45歲
男性55歲,女性50歲
男性60歲,女性55歲
男性65歲,女性60歲
1,400萬元
1,300萬元
1,200萬元
1,000萬元
月退俸
保險定期給付
年金
理財所得
由其遺屬請領一次退休金
由其遺屬請領月退休金
退休金應自收到申請書起30日內發給
退休金請求權時效為五年
46%
55%
62%
承擔高風險
短期內快速致富
滿足短期目標或長期目標的基本需求部位
以確定的資金投入換取在短期內不確定的回收
安全性
流動性
獲利性
相關性
高賣低買
增加交易成本
追漲殺跌
大進大出
375萬元
400萬元
414萬元
440萬元
1.921;是
1.094;是
0.906;否
0.914;否
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
贈與人行蹤不明時由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受贈人有二人以上者按受贈人數平均分攤應納稅額負納稅義務
贈與人逾期未繳贈與稅又無財產可供執行者由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特留分只是指遺產的一定「數額」,遺囑人仍可指定遺產中的某特定標的物應分予任一繼承人
如果有部分繼承人所分得遺產之價值,經計算後,不足特留分數額時,該繼承人得向其他繼承人主張扣減
繼承人得於被繼承人死亡前,預先拋棄特留分權利
特留分是繼承人之權利而非義務,故繼承人得拋棄其特留分權利
每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為新台幣100萬元
若贈與土地予他人時,以該土地之公告現值為準
若贈與標的物本身附有負擔,由受贈人負擔部分可自贈與額中扣除
若贈與房屋給子女時,計算贈與稅時是以該房屋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股票市價
股票收盤價
公司資產淨值
股票面額
原則上未來理財目標的彈性較大時,表示可承擔較高的短期風險
原則上未來理財目標的達成時間較久遠,表示可承擔較高的短期風險
理財規劃如遇有重大生涯轉變時,就應重新擬定長期計劃
目標金額彈性小時,可改以較穩健的投資組合,配合較低的儲蓄率達成較適宜
1,400單位
1,600單位
1,800單位
2,000單位
所得替代法
淨收入彌補法
自身需要法
遺族需要法
在有遺產時以淨收入彌補法計算的保險需求額應低於以遺族需要法計算的保險需求額
未成家者因為尚未確定養生負債,可用淨收入彌補法來計算保險需求額
已成家者適合用遺族需要法來計算保險需求額
預算充裕者可以用所得替代法計算保險需求額,以理賠金的利息來支應遺族的家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