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有價證券
辦理國內外匯兌
收受個人存款
發行金融債券
保證業務
經紀業務
自營業務
承銷業務
L/C(信用狀交易)
D/A(託收承兌交單)
D/P(託收付款交單)
O/A(記帳)
提高重貼現率
提高存款準備率
透過公開市場大量發行央行定存單
藉由外匯市場操作讓新臺幣貶值
GDP+國外要素所得收入淨額=GNP
GDP+淨輸入=GNP
GDP+淨輸出=GNP
GDP+政府移轉收入淨額=GNP
即期外匯交易應於成交次日辦理交割
外匯保證金交易通常以美元為基礎貨幣作結算
遠期外匯交易的期限通常是以月計算
外匯旅行支票之買賣屬於外匯現鈔交易
股價指數及貨幣總計數均是領先指標
工業生產指數及長短期利率利差均是同時指標
失業率及製造業存貨率均是落後指標
領先指標至少要連續三個月上升或下降,才能預測經濟趨勢已有所改變
期貨交易
附買回協議交易
附賣回協議交易
遠期利率協定
低風險性
低安全性
高流動性
高收益率
2.26%
2.35%
2.59%
2.66%
價格風險
再投資風險
發行者信用風險
匯率風險
主要區分為主板及創業板
在主板上市之公司須具備一定獲利標準
創業板之公司盈利雖符合主板規定但成長性較小
主板規模較大成立時間亦較長
40萬元
60萬元
80萬元
100萬元
國內債券可分為政府公債、金融債券、公司債與國際金融組織新臺幣債券
依發行形式可分為實體公債與無實體公債
依票息之有無可分為固定利息債券、浮動利息債券與零息債券
依債權之性質可分為普通債券與特別股
出借標的必須是可為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
出借對象須於證券商訂立委託買賣契約逾六個月以上者
借券費率由證券商與客戶依年利率20%以下自行議定
證券商收取擔保品之原始擔保比率為140%
10,159,086元
10,165,572元
10,187,423元
10,192,719元
在無債信疑慮下隨時購買有保本的好處
在無債信疑慮下價格下跌有支撐
可間接參與標的公司除權
可轉債市價與標的股價有關
約只有三成的公司可以存活
成長率很高,但經營風險很低
投資收益高,風險相對較小
沒有投資價值,除非有較佳併購計畫
個股預期報酬率>市場預期報酬率
個股預期報酬率
個股預期報酬率=市場預期報酬率
無法判斷個股預期報酬率與市場預期報酬率兩者之影響
16倍
21倍
20倍
26倍
-8.23%
8.23%
8.97%
-8.97%
無風險利率
市場利率
股票持有人要求之報酬率
現金股利成長率
難以發現兩家類似的公司可以直接比較
投資報酬是以絕對價值計算而非相對價值
比較的資料均為歷史資料,但股價主要取決於未來的營運績效
投資報酬是以相對價值計算而非絕對價值
由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經申請核准後發行
發行實體為受益憑證
開放式基金不在交易所掛牌,故不屬於有價證券
國內共同基金屬於契約制
限制持有國內與國外股票比例
限制持有股票與債券比例
申購手續費為遞減式後收型
申購手續費為前收式
投資契約
信託契約
代銷契約
承銷契約
投資標的為「一籃子股票」
價格最小變動幅度與一般股票相同
所課徵之證券交易稅之稅率為千分之一
除可像股票一樣掛單賣出外,亦可向基金經理人作贖回
理論上林小姐約可買到14,336.22單位之B基金
轉換手續費約為1,080元
若林小姐於B基金漲至22元時贖回,則最終共約損失4,188元
若林小姐於B基金漲至25元時贖回,則最終共約獲利36,150元
指數股票型基金(ETF)與避險基金
國內債券型基金與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保本型基金與封閉型基金
指數股票型基金(ETF)與封閉型基金
股票有到期日,期貨沒有到期日
股票的槓桿倍數比期貨高
股票要有保證金才能交易,期貨則不需要保證金
期貨比股票容易賣空
均為線性報酬率
期貨商品保證金交易每日結算
遠期契約都是標準化契約
臺指選擇權履約方式是美式選擇權
第三個星期五
最末一個星期四
第三個星期四
第三個星期三
3,500元
0元
1,500元
2,000元
權益交換
指數交換
貨幣交換
利率交換
介於37元與44元之間
介於33元與47元之間
低於37元或高於44元
低於33元或高於47元
定期保險
養老保險
年金保險
長期看護保險
除保障部分外,可選擇高獲利高風險之投資標的
可減少部分保障,並以債券、保本型基金為中心
保障部分應提高,投資部分亦以高收益為主
應完全以保障為主,投資部分不宜考慮
意外險
醫療險
壽險
產險
退休時薪資的50%至70%
退休時薪資的100%
訂約時薪資的30%至50%
訂約時薪資的100%
變額型壽險
萬能型壽險
變額萬能型壽險
團體保險
每一個人傷害醫療給付最高新臺幣10萬元
每一個人殘廢給付最高新臺幣200萬元
每一個人死亡定額給付新臺幣200萬元
每一事故給付人數無上限
地震震動
閃電及雷擊
爆炸
航空器墜落
財產管理
資產增值
照顧遺族
規避債務
發揮專業分工
擴大經濟效益
降低投資風險
防止家族鬥爭
信託是一種由受託人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財產的制度
無暇投資理財的人可以委由受託人進行投資
委託人明確指定投資或運用標的的金錢信託稱為「指定金錢信託」
依信託目的區分,信託可分為「公益信託」及「私益信託」
受益人為委託人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不課徵所得稅
不課徵贈與稅
遺囑信託受託人將財產交付給受益人應申報課徵土地增值稅
非以信託為業接受信託者稱為「民事信託」
透過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共同基金稱為「特定金錢信託」
接受個別委託人委託為其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稱為「集團信託」
委託人以自己之財產權對外宣言為受託人稱為「宣言信託」
保本率
所得稅率
參與率
投資人未來的現金流量規劃
應賣出美元現貨買入歐元現貨,以提高投資組合收益
當選擇權被執行時,組合式商品原來之美元存款本金將被轉換成歐元本金
最大損失僅止於所支付的權利金
這種商品係為保本型商品
參加對象為不特定大眾,即公開募集
其規模大小並無限制
其法律關係為準信託關係
其運用範圍限為有價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