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託收融資
輸入保險
保證承兌交單
寄售。
EXW
CFR
DAF
DDP。
出口商簽發以進口商為付款人的匯票
跟單託收可分為付款交單及承兌交單兩種
付款交單時,進口商必須付清貨款才能自代收銀行處取得相關單據憑以提貨
承兌交單時,代收銀行逕將相關單據交付進口商提貨,進口商於匯票到期時再行付款。
開狀銀行應以單據為本,故不得拒付
申請人不願付款,故可以拒付
開狀銀行得以待申請人驗收完成再行付款
開狀銀行可自行決定是否拒付。
需要替換發票的轉讓係指第一受益人向轉讓銀行聲明保留將信用狀修改書通知第二受益人的權利
轉讓銀行收到第二受益人提示信用狀規定之單據時,應先通知開狀銀行
第一受益人及第二受益人之發票間如有差額,第一受益人不得憑信用狀動支
若第一受益人怠於一經通知即辦理換單時,轉讓銀行有權將收到的單據交付開狀銀行,而對第一受益人不再負責。
FOB
CIF
CPT。
補償銀行
求償銀行
付款銀行
保兌銀行。
貿易條規
運送單據
保險單據
起運地點及目的地。
補償銀行必須負責審核單據
補償銀行的付款為最終付款(FINAL PAYMENT)
有規定補償銀行的信用狀,一般稱為RE FORM信用狀
SWIFT MT742為開狀行授權補償銀行付款的電文。
部分裝運
轉運
信用狀轉讓
部分裝運、轉運及信用狀轉讓皆不被允許。
貿易條規倘係信用狀上貨物說明之一部分,發票必須表明
信用狀規定貿易條規為CIF Keelung,而發票註明CIF Keelung Incoterms2010係可接受
信用狀規定貿易條規為CIF Keelung Incoterms2010,則發票須表明CIF Keelung Incoterms2010
CIF條件規則適合使用於貨物在裝載於船舶之前即遞交運送人的情形。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BILL OF LADING
FULL SET LESS ONE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 BILL OF LADING
2/3 SET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 BILL OF LADING
1/2 SET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 BILL OF LADING。
將「船齡不得逾十五年」列為信用狀之特別條款
將「船齡不得逾十五年」列為需提示之單據
將該條款修改為受益人須提示「船公司證明書敘明船齡未逾十五年」
銀行只處理單據,對上述問題不予理會。
INSTITUTE CARGO CLAUSES(AIR)
INSTITUTE WAR CLAUSES(CARGO)
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CARGO)
INSTITUTE CARGO CLAUSES(A)。
航程較遠之進口開狀案件
未核予開狀額度之全額結匯案件
B/L影本上之受貨人非開狀銀行之案件
在額度內開狀且提單受貨人規定為開狀銀行之航程較短、申請人急須提貨之案件。
如MASTER L/C之使用方式係遠期條件,則BACK TO BACK L/C不得以即期方式開發
中間商如擬在本地替換海運提單,須事先與船公司洽妥細節
如不替換海運提單,可規定以MASTER L/C之受益人為SHIPPER,使買方無法知悉真正之供應商
倘轉開之BACK TO BACK L/C項下單據無瑕疵,開狀銀行應不得以單據不符MASTER L/C之規定為由主張拒付。
Invoice
Customs Invoice
Final Invoice
Pro-forma Invoice。
取消信用狀應以SWIFT MT707拍發電文最為妥適
對已保兌信用狀之修改,保兌銀行得拒絕對修改書延伸其保兌
以SWIFT MT707修改信用狀時,電文格式中21欄位(收電行之編號)必須填列
以SWIFT MT707修改信用狀時,電文格式中有關信用狀金額之增減並無可供使用之特定欄位。
除已轉讓信用狀外,須以申請人為抬頭人
須以信用狀同一貨幣表示
一律須簽署
指定銀行得在不逾信用狀金額之兌付或讓購下,接受超逾信用狀金額之發票。
電子開狀
電子信用狀之通知
電子紀錄之提示
電子信用狀之保兌。
保險單之日期至少應在提單裝運日期之七日前
保險單之日期不得遲於提單之裝運日期
保險單之日期在提單裝運日期之前或之後均可
保險單之日期應在提單裝運日期之後。
被指定銀行付款、承兌、讓購之日期
受益人往來銀行押匯日期
開狀銀行拒付的最後日期
提示之有效期限。
COLLECTING BANK
REMITTING BANK
PRESENTING BANK
PAYING BANK。
如果進口商到期不付,代收銀行沒有責任
如果進口商到期不付,幫忙申請拒絕證書
如果進口商到期不付,代收銀行保證付款
如果進口商到期不付,向國外託收銀行發拒付通知。
承兌後,於到期或到期前憑付款交單
比照D/A承兌後交單
不須辦理承兌
貨到後,憑承兌交單。
七日
二十一日
三十日
六十日。
DRAWEE
COLLECTING BANK。
OCT.17,2013
OCT.18,2013
OCT.14,2013
OCT.24,2013。
跟單託收
清潔託收
光票託收
交換託收。
匯票
本票
支票
發票。
委託人
付款人
託收銀行
代收銀行。
除應查點單據種類、份數是否與託收申請書所載者相符外,尚須審查單據以獲取指示
查明申請書所載明之D/P或D/A是否與匯票一致
查明託收金額與匯票金額是否相符
查明託收費用及利息是否已列明歸何方負擔。
L/C較D/P為佳
D/P較D/A為佳
D/A較D/P為佳
L/C較D/A為佳。
僅有財務單據之託收
D/P託收
D/A託收
D/P 30 days之託收。
開證行國家的有關法律
受益人國家的有關法律
聯合國有關國際貿易的公約
國際商會的保證規則。
有戶籍的國內個人
在國外註冊的公司行號
雖在國內註冊但目前正在重整中的民營企業
在國內設有戶籍的外國人士。
開狀行得以本身為申請人
不得請求他行保兌
可要求單據寄給第三者
可授權在第三地付款。
2008年頒布
對申請人、保證人及受益人等權益之規範較ISP98周延
條文共35條
2011年正式實施。
委任人
指相對保證人以外為指示簽發保證函或相對保證函之一方
本國銀行的往來銀行
委任人的對手。
開狀銀行
通知銀行
押匯銀行
補償銀行。
保險投保之百分比得酌予增加
信用狀禁止部分裝運時,仍得辦理部分轉讓給一個以上之第二受益人
第一受益人可以同時將一張信用狀之金額轉讓給兩個以上的第二受益人
除非信用狀另有敘明外,可轉讓信用狀僅能轉讓一次。
保兌銀行之辦理保兌須經開狀銀行之授權或委託
對於開狀銀行有關保兌之授權或委託,通知銀行得逕將該信用狀通知受益人而不附加保兌,但須將無意辦理之意旨告知開狀銀行與受益人
保兌銀行得選擇僅保兌信用狀,而不延伸其保兌至修改書,但須儘速告知開狀銀行並於通知書上告知受益人
保兌銀行開立的保兌書有效期限,可較信用狀規定的有效期限縮短。
通知銀行。
當一銀行被開狀銀行選擇為通知銀行時,即受其約束必須通知受益人
通知銀行如選擇通知信用狀時,對信用狀外觀之真實性,可不加以確認
通知銀行選擇不通知信用狀時,應將此意旨儘速告知所由收受信用狀、修改書或通知書之銀行
通知銀行選擇不通知信用狀時,應將此意旨儘速告知受益人。
運送單據未標明CLEAN ON BOARD
運送單據載有明示貨物或其包裝有瑕疵狀況之條款或註記
運送單據有3處以上之更正處且經原簽發人或其代理人確認
運送單據顯示CORROSIVE LIQUID(腐蝕性溶劑)。
7月29日
7月30日
8月4日
8月5日。
單據本身未表明其為「正本」,但載有單據簽發人之明顯原始簽字,銀行應將之視為正本
海運提單僅標明ORIGINAL方為正本,標明DUPLICATE、TRIPLICATE者不視為正本
標明ORIGINAL之保險單,視為保單之正本
當信用狀要求提示INVOICE IN 3 COPIES時,受益人可提示之商業發票3張皆正本,或2張正本1張副本,或1張正本2張副本。
提單
不可轉讓之海運貨單
航空運送單據
郵政收據。
FCA
裝運日
裝載港
目的地
接管地。
多角貿易
二角貿易
三角貿易
四角貿易。
信用狀有效期限內
信用狀規定之單據提示期間內
信用狀有效期限內及規定之單據提示期間內
任何時間內。
第一聯正本
第二聯正本
第三聯正本
任何一聯正本均可。
進口押匯
出口押匯
進口託收
出口託收。
FAS加註指定裝運港
FOB加註指定目的港
CFR加註指定目的港
CIF加註指定目的港。
通知銀行(非保兌銀行)
航空運送單據(AIR TRANSPORT DOCUMENT)
複合運送單據(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傭船提單(CHARTE PARTY B/L)
不可轉讓海運貨單(NON-NEGOTIABLE SEA WAYBILL)。
UCP600
URC522
ISP98
URR725。
一切信用狀須敘明提示之有效期限
信用狀有效期限之末日適逢銀行因天災、暴動、內亂....等不可抗力事由而休業,該末日應順延至該銀行次一營業日
除信用狀另有規定外,銀行將不接受遲於裝運日後二十一個曆日始向其提示包含正本提單之單據
最遲裝運日不因信用狀有效期限之展延而順延。
DAT
DAP
DDP
CIP。
買方自運送人處提領貨物之地點
貨物所有權之移轉
貨物代理權之移轉
貨物滅失或毀損之風險移轉買方之時點。
押匯銀行係經信用狀授權或係自由讓購信用狀下之讓購銀行
押匯銀行係善意讓購受益人匯票及/或單據,且在收到禁止支付命令裁定通知前業已承作押匯並付款
押匯單據表面所示完全符合信用狀條款
業已遵守UCP600規定辦理。
如開狀銀行以經確認之電傳指示通知銀行為信用狀之通知時,該電傳信用狀將視為可憑使用之信用狀
收到經確認之電傳信用狀通知時,如仍另送郵寄證實書,該證實書亦具效力
電傳載明「明細後送」時,該項電傳將不視為可憑使用之信用狀
開狀銀行只有在備妥簽發可憑使用之信用狀或修改書時,使得發出信用狀或修改書之預先通知(預告)。
不可以
可以,但應在信用狀規定之單據提示期間及有效期限前
可以,但須經押匯銀行同意
可以,但須經開狀銀行/保兌銀行同意。
遠期信用狀賣斷
出口應收帳款承購
出口預售外匯
信用狀款項讓與。
進口國發生政變,政府易主
進口國開狀行倒閉
可歸咎於出口商之商業糾紛
進口國幣值大幅滑落。
RESTRICTED L/C
STANDBY L/C
SIGHT L/C
USANCE L/C。
GRIF
ISP98。
Introductory Letter
Notification of Indirect Payment
Letter of Assignment
Notification and Transfer of Receivables。
屬無追索權,申請人不須作後續之處理
買回時僅須償還銀行預支之本金
已支付之申請費不得請求返還
已支付之管理費得請求返還。
美金
港幣
日圓
新台幣。
可開發未涉及外幣融資之外幣遠期信用狀
不可開發未涉及外幣融資之外幣遠期信用狀
可開發涉及外幣融資之外幣遠期信用狀
不可開發外幣信用狀。
受益人
信用狀申請人
押匯銀行。
五百萬美元
四百萬美元
三百萬美元
一百萬美元。
不得以D/A申請開發LOCAL L/C
不得以D/P申請開發LOCAL L/C
不得以T/T申請開發LOCAL L/C
並無限制,任何國貿收付款條件均可申請開發LOCAL L/C。
中央銀行
經濟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一律不得辦理。
不得向指定銀行申貸外幣融資
可向指定銀行申貸外幣融資,惟必須匯往國外
可向指定銀行申貸外幣融資,惟僅能存入外匯存款不能兌換新台幣
可向指定銀行申貸外幣融資,亦能兌換新台幣。
進口國
本國
主信用狀之開狀國
無需填寫。
出口結匯證實書
進口結匯證實書
水單
其他交易憑證。
出口信用狀交易
出口記帳交易
應收帳款承購
應付帳款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