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美元
三萬美元
五萬美元
十萬美元。
存入來源可為國外匯入匯款、外幣票據、外幣貸款或以新台幣結購之外匯等
承作金融機構不必徵提準備金
銀行得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
金融機構應於營業場所揭示至少美金、日圓、歐元、英鎊及港幣五種貨幣之存款利率。
僅A、C、D
僅A、B
A、B、C、D
僅A、B、D。
MT100
MT103
MT200
MT202。
CITIUS33
DEUTUS33
GBCBUS6L
BOTKJPJT。
BKTRUS33
TACBTWTP
BKTRHKHH。
70:REMITTANCE INFORMATION
71A:DETAILS OF CHARGES
52a:ORDERING INSTITUTION
57a:ACCOUNT WITH INSTITUTION。
發一通MT103給匯款行之日幣存匯行
發二通電文,一通MT202給匯款行之日幣存匯行,另外發一通MT103給受款人之設帳行
發一通MT200給匯款行之日幣存匯行
發一通MT110給受款人之設帳行。
CHIPS&SORT CODE
CC CODE&SORT CODE
FEDWIRE&SORT CODE
CHIPS&FEDWIRE。
「退輔會」所屬之安養機構
同袍之老王
出具授權書由指定銀行轉帳結匯匯出
限榮民本人。
本筆解款日期有誤請匯款行修改
本筆匯款金額為10,000美元
本筆匯款須等到102年6月20日始得付款
本筆是電匯匯款方式。
MRITFIHH
ICBCTWTP。
BY ORDER OF
IN FAVOR OF
AVOID DUPLICATION
PLEASE TRANSFER TO。
T/T
M/T
D/T
D/D。
297,000
299,000
300,000
302,000。
應製發買匯水單
結售金額達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應請受款人填寫「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
按當時牌告該幣別即期買入匯率折算新台幣
按當時牌告該幣別現鈔買入匯率折算新台幣。
MT110
MT191
MT202
MT900。
匯款行
解款行
中間銀行
受款客戶。
購買人提示該銀行原賣匯水單及購買合約書申請退匯者
外國人提示護照及購買合約書經查核無誤者
以承作業務收受之旅行支票存入帳戶者
觀光客申請收兌巨額旅行支票者。
應當著收受者面前逐張副署
使用時應於Purchaser's Signature處簽名
副署簽名宜與護照上之簽名樣式一致
副署簽名須與購買時於旅行支票上簽名之樣式一致。
帳務處理為(借)受託代售旅行支票,(貸)代售旅行支票
依據發行機構之要求將票款匯付發行機構或帳列「其他應付款」
填妥REMITTANCE SUMMARY後連同購買合約書(發行機構備查聯)一併送交旅行支票發行機構
票款之匯付應以SWIFT MT103電匯至發行機構指定帳戶。
買入幣別為外幣
在額度內或核定金額以內憑客戶提示之票據辦理
銀行應先行墊付並收取利息
俟票據款項收妥後,才撥款給客戶。
由客戶自行負責損失
可憑票據影本及銀行擔保書請求付款
依我國票據法規定辦理掛失止付
銀行依面額全數賠償。
CASH LETTER
COLLECTION LETTER
CREDIT LETTER
APPROVAL LETTER。
是一種光票託收行為
匯款行已預先將款項撥入解款行
解款行可核對匯票簽章
是一種匯入匯款交易中的票據。
託收人背書
託收保證人背書
發票人背書
託收人及其保證人共同背書。
應填報大額結匯款資料表
契約期限最長為180天,可展期一次
憑客戶提供之實質外匯收支需求文件辦理
同筆外匯收支需要得重複簽約。
每筆結購金額達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者,應填妥結售外匯專用之「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
每筆結匯金額倘超過國貿局規定之免證輸入額度二萬美元者,應憑相關證明文件經銀行確認相符後,始得辦理
申報國別應註明未來支付貨款收款地國別
銀行應掣發賣匯水單。
不得開辦電話轉帳服務
辦理活期存款,不得以對帳單代替存摺
得憑國內存戶以其持有本人之外匯定存單受理質借外幣
實際繳存之外匯存款準備金不得隨時存取,且不予計息。
預購遠期外匯
預售遠期外匯
預繳外匯
出口押匯。
任選交割日之遠期外匯並無到期日
固定交割日之遠期外匯係於到期日交割
中央銀行對於遠期外匯並無最長期限規定
銀行承作遠期外匯不一定須徵提履約保證金。
指定銀行於營業時間以外辦理外匯業務,每筆結匯金額以未達十萬美元或其等值外幣者為限
經央行許可之外幣清算銀行,其辦理外幣清算業務得具有自該業務開辦日起七年之專營期
指定銀行之分行或非指定銀行及其分行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之經辦人員及覆核人員,應有兩週(十個營業日)以上之相關外匯業務經歷
該辦法所稱銀行業,指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應於訂約當日
訂約次營業日中午十二時前
交割前二營業日
交割當日。
持中華民國外交部核發駐臺外交機構人員及其眷屬身分證明文件者,其結匯金額按照非居住民辦理
駐臺外交機構之新臺幣結匯申報案件,每筆結匯金額限制為一百萬美元
未辦理商業登記之診所、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之結匯金額,按照團體之規定辦理
結匯人每筆結匯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十萬元等值外幣者,免填申報書,且無須計入其當年累積結匯金額。
599其他移轉支出
619其他匯出款
694外幣互換支出
695未有資金流動之交易。
大陸地區商業銀行或陸資銀行不得以其投資每年所得之孳息或受分配之盈餘,申請結匯
直接或間接被他金融機構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五十之銀行,屬本辦法所定義之子銀行
大陸地區商業銀行或陸資銀行加計大陸地區投資人對同一臺灣地區金融機構之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該金融機構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之百分之十
單一大陸地區商業銀行或陸資銀行在臺灣地區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以一處為限。
人民幣2萬元以內
人民幣5萬元以內
人民幣10萬元以內
沒有限制。
外幣收兌處辦理外幣收兌業務,每筆收兌金額以等值一萬美元為限
除觀光旅館外,各外幣收兌處應於門外明顯處所懸掛中英文統一識別標示,此標示由臺灣銀行設計之
外幣收兌處應於每季終了次月十日前,向臺灣銀行列報該季收兌金額
連鎖便利商店或藥妝店若具有收兌外幣需要,並有適當之安全控管機制者,得申請設置外幣收兌處。
每年結購與結售金額相抵後之淨額未超過5,000萬美元
每年結購與結售金額相加後之金額未超過5,000萬美元
每年結購與結售金額各累積未超過5,000萬美元
每年結購與結售金額各累積未超過500萬美元。
二萬美元
五萬美元。
外匯活存轉定存
結購外幣供保值
外匯交易保證金提存
外幣互換兌出。
一律不得委託辦理
經央行核准後始得辦理
經指定銀行核符委託書印章及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後辦理
經受託人同意即可辦理。
銀行之匯款分類性質應填報為「由本行轉往國內他行之外匯」
受款地區國別應填寫「本國」
銀行之匯款分類性質應填報為「外匯存款結售」
匯款分類應按原匯款性質分類。
每筆金額在一百萬美元以上之大額交易,應立即電話告知央行外匯局
承作對象以國內指定銀行及指定銀行本身之海外分行或總行為限
不得以保證金交易(MARGIN TRADING)槓桿方式處理
到期結清時,一律採現金差價交割。
顧客應填申報書,指定銀行掣發兌換水單
顧客應填申報書,指定銀行掣發結匯證實書
顧客無需填寫申報書,指定銀行應掣發兌換水單
顧客無需填寫申報書,指定銀行應掣發結匯證實書。
結購金額美金100萬元以上者
結購金額美金100萬元以下者
結購金額美金500萬元以下者
結購金額美金1000萬元以下者。
沒有罰則
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
罰新台幣60萬元以下
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
得於外匯指定銀行開設外匯存款戶
得與國外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通匯往來關係
在符合金管會規定金融機構外幣風險上限之前提下,得持有之最高外匯買超部位以央行核給之額度為限,外匯賣超部位限額為零
所需外匯營運資金,得依申報辦法逕向外匯指定銀行結購(售),全年累積金額不受限制。
10天
15天
30天
45天。
191文化支出
195無形資產使用權支出
19B電腦與資訊支出
19D專業技術事務支出。